广饶县花官镇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关于印发<广饶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花官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公开发布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计开发261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41个。
二、安置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面向花官镇常住居民,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范围: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面向花官镇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范围: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前提下,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先于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进行安置,优先安置同时具备两类以上就业困难身份的群体。
(三)补充说明
1.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花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花官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录用,由花官镇统一调配安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花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附件3)、《花官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非东营市户籍人员另需提供东营市内《居住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 乡村公益性岗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②报名地点: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所在村报名。
(2) 城镇公益性岗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②报名地点:广饶县亿丰时代广场A8馆四楼(广饶县潍高路888号)。
联系电话:
15288886033聂先生
0546—6470592于女士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通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
1.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2.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培训上岗
经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五)岗位待遇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花官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花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花官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度花官镇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4:花官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