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冈景区 | 广陵区、邗江区卫健系统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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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布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麻醉科、放射科、影像科、心电B超、全科等紧缺岗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除外),上述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
(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2023年毕业生中,报名时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但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署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
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等,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如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国(境)外2023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卫健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5月11日17: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底,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6】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
(http://www.yzglq.gov.cn/zggl/2022zp/22sydwzp.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
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卫健委联系(0514-8082617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
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长按下列二维码进入查看):
附件二:
个人委托书(格式)(长按下列二维码进入查看):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2、关于公布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
(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2023年毕业生中,报名时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但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并现场签署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
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等,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如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3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卫健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5月11日17: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底,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6】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
(http://www.yzglq.gov.cn/zggl/2022zp/22sydwzp.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
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卫健委联系(0514-8082617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
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
个人委托书(格式)(长按下列二维码进入查看):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3、关于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二)
根据《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关于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空缺情况的公告》要求,现将报考空缺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11室
(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在职人员、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执业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卫健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5月11日17: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底,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6】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
(http://www.yzglq.gov.cn/zggl/2022zp/22sydwzp.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
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卫健委联系(0514-8082617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二)
2、个人委托书(格式)(长按下列二维码进入查看):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4、关于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18日
(9:00-11:30,15:00-17:0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6楼组织人事科
(扬州市文汇西路康民路5号)
二、 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023年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2、非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卫健委、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提供伪造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5月18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7日,具体的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
(http://www.hj.gov.cn/zghjz/hjqwjxt/list_1.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
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卫健委联系(0514-82980986),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
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
个人委托书(格式)(长按下列二维码进入查看):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5、江苏省定向招聘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扬州市邗江区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6、关于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9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地点: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11号
(平山乡卫生院内)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应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生证、成绩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如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2份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取消面试资格。
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提供伪造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23年5月9日下午4: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7日,具体的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
(http://sxh.yangzhou.gov.cn/),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
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0514-87111927),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
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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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培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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