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因工作需要,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结合检测中心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拟计划公开招聘3名工程检测技术人员,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详见《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1)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能从事施工现场实体检测、试验室试验工作,能出具检测报告及数据分析,熟悉相关试验标准规范,能熟练操作超声回弹、植筋拉拔、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砂浆检测仪、电阻测试仪、混凝土试压、砂浆试压、钢筋力学性能、水泥安定性、配合比等相关仪器设备。工作长期在施工工地和有粉尘的设备间操作,体力劳动强度较大,建议女性慎报;(3)具有工程检测类资格证或已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者优先考虑。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7.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312室(幸福城C区),联系人:崔老师,咨询电话:0874-713087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贴上小一寸照片)一份;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4.证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只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详见《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参考资格。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岗位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就开考。由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方式为实操加面试,详见《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实操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考试主要内容为:操作超声回弹、植筋拉拔、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砂浆检测仪、电阻测试仪、混凝土试压、砂浆试压、钢筋力学性能等相关仪器设备及操作(具体方案另定),实操成绩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的实操考察组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的面试考察组进行现场打分(面试内容另定)。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按照实操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实操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实操面试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入场。体检考察工作由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试用。如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招聘工作领导根据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进行试用,有相关工程检测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没有相关证书的人员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考试不合格的作清退处理。(一)工资待遇:受聘人员采取试用制度,试用期工资按2500计发,试用期结束后有相关工程检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无相关证书的聘用人员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上述要求取得检测相关证书的由宣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签订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则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四)在试用期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须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及检测中心管理层的管理,遵守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否则予以辞退。(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三)在任何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录用,或不具备录用资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补足招录名额为止。附件1: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xls附件2: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附件3:宣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http://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48664.html编辑提示:报名表及岗位表请点击本文正文底部蓝色的“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