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2.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明确规定为面向“不限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3.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4.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26岁”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0岁”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5岁”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40岁”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5.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以及相关回避制度;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到2023年5月22日13时前,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的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于2023年5月24日至26日,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