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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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计划面向本区退役军人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待遇
• 招聘岗位:新居民专管员2人
• 岗位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46号文件)执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新居民事业和公安派出所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上虞区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能熟练使用电脑端管理系统和手机端流管APP,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工作需要。
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绍退役军人局〔2020〕38号文件精神,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拓展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对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要提高退役军人的招录比例。为此,按照《关于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限招聘退役军人就业的意见(试行)》,本街道选择推荐和面试相结合录用的形式进行招聘。
招聘对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择优推荐4至8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区人社局下属国企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组织面试。
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须服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参照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5日
内容来源 | 移交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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