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0名高校编制教师和高层次教师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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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4名教师公告(硕士可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需求表》(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数字商贸学院的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等两个岗位;阳明学院的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岗位;以及体育教师(阳明)岗位,上述四个岗位工作地点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校区,地址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阳明校区教职工可按校内文件规定,另发放异地办学补助,包括异地工作补贴、加值班补贴、远程通勤补贴、过渡房租赁补贴等。

(三)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入党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7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六)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七)凡公告中“其他资格条件”里未注明工作经历要求的,皆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生报名系统,电脑端:https://rszp.app.nbpt.edu.cn/jfV5nzjszp,系统移动端:https://rszp.app.nbpt.edu.cn(需通过手机端打开) 。报名关键步骤:1)点击(2、身份注册)进行登录帐号注册,注册成功请保存帐号密码,已备后续使用。2)系统登录后,点击(5、简历管理)在线填写简历,上传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给人事处。3)点击(6、岗位报名),选择“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点击后面报名按钮,选择应聘岗位并报名。4)点击(7、报名结果)随时查看报名结果信息。5)点击(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本次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学校官网或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其他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待资格复审前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部分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必备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其他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50%+试讲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校园公告”);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ebs.nbpt.edu.cn/,“人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4-868919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徐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

附件: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


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计划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优惠政策
(一)招聘对象:
1、专业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计划详见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计划》;
2、博士研究生招聘对象范围皆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数字商贸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2)职称、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有效期之内。列入我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二)相关待遇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支持政策,详见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专业(群)带头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人员(博士)等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实训教师(高职称、高技能)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生报名系统,电脑端:https://rszp.app.nbpt.edu.cn/jfV5nzjszp,系统移动端:https://rszp.app.nbpt.edu.cn(需通过手机端打开) 。报名关键步骤:1)点击(2、身份注册)进行登录帐号注册,注册成功请保存帐号密码,已备后续使用。2)系统登录后,点击(5、简历管理)在线填写简历,上传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给人事处。3)点击(6、岗位报名),选择“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点击后面报名按钮,选择应聘岗位并报名。4)点击(7、报名结果)随时查看报名结果信息。5)点击(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等;(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群)带头人、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岗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实训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实训教师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937。
公开招聘邮箱:rsc@nbpt.edu.cn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附件1-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需求表.xlsx
附件2-人才引进相关待遇.pdf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rsj.ningbo.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44a4ffc411124b428d49c5f9c60cb64c.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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