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安阳市眼科医院人才招聘7人(截止6.18)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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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新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通知》(安人社办〔2021〕13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安阳市眼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7名。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阳市眼科医院、安阳市视光学中心是市属公立、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始建于1943年,现址位于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461号,医院占地面积17424平方米,建筑面积15360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以重点学科引领、眼科专业学科齐全、学科技术水平领先的医院。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专业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安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4年应届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校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公告邮箱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我院人事科报名。
安阳市眼科医院报名邮箱:ykyyrczp@126.com
上传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院人事科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复审,及时在安阳市眼科医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5的,采用专家小组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5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采用专家小组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博士研究生采用专家小组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眼科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医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按照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眼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院人事科到市卫健委、人社局、市编办等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待遇
1.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按照安阳市人才引进办法(安办〔2009〕6号)文件之规定,博士研究生补贴安家费10万元和三年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
3.按照中共安阳市眼科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阳市眼科医院高学历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引智政策》的通知(安眼党〔2021〕13号)之规定医院相应配套奖励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奖励5万元。医院配备有安阳市眼科重点实验室,支持鼓励基础及临床科研,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给于相应的科研资金和科研奖励。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2-3395003
监督电话:0372-3395159
附件1:《安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岗位表》
附件2:《安阳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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