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月22日17:30报名截止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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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隆集团”)是重庆市璧山区重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璧山区涉农区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农区域外乡村振兴“接二连三”产业引导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打造涉农产业品牌;承接“一园多点”(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各镇街产业用地)资产、全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经营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林地碳汇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资源收储、整理和农业高科技开发等业务。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属国隆集团下属二级子企业,主要以业主或代建业主身份负责璧山区“两区”外的项目建设。
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御湖商贸”),属于国隆集团下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高标准农田经营、林地碳汇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资源(各类可利用土地、水体、矿产资源等)收储、整理和开发,农产品供应链(二级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中心、智慧农贸终端市场)的运营管理。
重庆璧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教科公司”,正在组建中),属国隆集团下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为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国有企业提供食堂食材配送、经营管理等系列服务及教育资源整合、教育科技成果转化。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隆集团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见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认定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11日及之后出生。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1.本简章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2.本简章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3.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4.本简章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栏(https://www.bishan.gov.cn)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在2023年5月11日10:00至2023年5月22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69)进行注册,并提交报名相关信息,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照片要求为JPG、JPEG格式,10M以下)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需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3年5月22日17:3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等待审核。报名系统将在2023年5月22日17:3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报名失败。
(二)资格初审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由第三方机构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通过。面试前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5月11日10:00至2023年5月24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费收费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缴费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
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并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日10:00起至2023年6月3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打印本人准考证(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栏(http://www.bishan.gov.cn/)上公布。
(六)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栏(http://www.bishan.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录信息栏(http://www.bishan.gov.cn/),请考生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有关证件资料,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八)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17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十)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个人信用报告、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成绩以及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等考试有关事项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企业单位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员工的相应待遇。未能通过转正考核或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发现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存在与报名信息不一致、2023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发现隐瞒试用期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聘用,依法解除《企业单位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能力调整聘用人员岗位及工作职责。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请所有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本简章所示内容,提前检视是否符合全部要求,及时关注招聘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愿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
3.本简章由国隆集团负责解释。
4.报名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1.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本人诚信承诺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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