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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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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

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xrs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才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应聘人才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才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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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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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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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抚州市宜黄县

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岗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九级岗位八级职员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8:00至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围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宜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中共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来源:东乡发布、宜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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