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公立医院|招聘30人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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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运卫转发〔2022〕6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经永济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2023年医学类高校应届毕业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数为3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诚邀全国各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前来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23年5月18日-19日 大同大学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大同大学医学院学术报告厅。
2、2023年5月21日-22日 长治医学院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至善楼A座一楼大学生就业能力训练实践中心团体就业训练室(至善楼A座107室)。
3、2023年5月24日-25日 山西医科大学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一层招聘室(太原市新建南路)。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市人社局负责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工作。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近期存档证明;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暂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④通过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ji.gov.cn/)下载,填写并提交《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⑤下载打印提交有本人签字的《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此次招聘岗位明确到临床医学,只有临床医学专业可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也应为临床医学。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缺失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应聘考生提前备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
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等相关事宜安排见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开考比例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3、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5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公共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超1:5的,不用参加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协调组织、解决问题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官5人以上,全部由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向社会公示。
4、综合成绩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采取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依据综合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由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原件,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校园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文件精神。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市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的监督指导、聘用结果备案及相关人事手续办理等工作,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全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由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中未尽事项,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359-8026073(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9-8028068(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9(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2: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永济市2023年校园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致成公考
致远任重|成竹在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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