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9名社工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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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2〕192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民社管〔2023〕1号)要求,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社工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定向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根据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岗位需求,公开招聘9名社工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派驻基层开展社工站工作管理和服务。岗位分配详见《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以“服务岗社工”身份驻站开展工作,围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老年人、特殊困难儿童、残障人员婚姻家庭等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具体服务参照云南省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清单开展)。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洱市生源和户籍,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日,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取得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

4.认同社工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在规定期限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5.能熟练操作PPT、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和宣传软件,能独立撰写文稿,能独立组织和策划社工服务和活动;     

6.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社工机构、民政工作)1年以上、居住地或户籍地为本次招聘社工站的所在地及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3年5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

2.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 

3.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  

4.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普洱市户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工作: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4月30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4月30日前被普洱市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各类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普洱市民政局的领导下,由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公示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及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以下简称规定媒体)。后续各个招聘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规定媒体发布,由考生自行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木乃河邦崴路1号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华隆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天08:3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资料:

《报名表》(详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条件应与《岗位计划表》规定的条件相符合。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以审核公告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信守诚信原则,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5.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应聘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  

(1)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应聘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可以询问招聘单位予以了解。招聘单位结合《岗位计划表》招聘专业要求条件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合格应聘人员即可报名。  

(3)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4)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5)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应聘人员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报名系统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阶段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08:30-11:30,14:00-17:30时,领取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木乃河邦崴路1号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华隆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请考生关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及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开考比例确定录用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持有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和以有相关工作经验(社工机构、民政工作)年限高者优先。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的,则该岗位由未被录用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服从调剂。

2.面试方式: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媒体公示。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影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情况时,以持有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和以有相关工作经验(社工机构、民政工作)年限高者优先

(三)资格复审

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供)复印件,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政审资料。

(四)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考察

1.考察方法:采取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具体由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考察内容: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主要是对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应聘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周期为3年,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当期届满当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下一年。对于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七)递补

1.递补条件: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而有岗位空缺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

2.递补方式: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持有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社工机构、民政工作)年限高者优先确定。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的,则该岗位由未被录用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服从调剂。

六、待遇保障

(一)社工示范站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参考《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计算指南》确定,按不低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执行。

(二)与用人单位共同建立带薪年休假、会员福利等制度。建立职级晋升、职业资格晋升与工资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逐级晋升,具体职级晋升办法按《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4.应聘人员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一律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放弃的人员,在该环节开始之前3天向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书面申请;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参加面试后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才库进行管理(管理期一年),若有岗位空缺,从该库中按照递补方式递补。

(三)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有。

九、考试组织与监督

面试由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邀请监督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79—2828705(普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

咨询电话:18468263260(李老师)

15154801151(李老师)

17708796669(杨老师)

附件:1.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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