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第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11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点击下方名片获取更多招聘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第二幼儿园
招聘启事
01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第二幼儿园座落于龙岗区龙城街道新坡路2号奥林华府小区内。建筑面积2516.28 ㎡。绿化率达到100%。幼儿园各功能室及户外活动场地、塑胶的运动场及30米直跑道、木地板的体育区、草坪、石子路、石头按摩池、水泥硬地面等,为幼儿活动的场地提供了丰富的选择;品种多样的体育器械、综合体能区等,满足了幼儿活动锻炼和动作发展的需要。教室宽敞、明亮、通风。
02
园内风采
0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04
招聘岗位
体育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以下;
3.专业:体育学科相关专业。
其他必备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在续聘)、健康证;
2.体育学科专业能力强;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2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喜欢孩子。
05
招聘流程
0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表(附件2);
3.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承诺书(附件3);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02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新坡路2号奥林华府小区内(爱联第二幼儿园)。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考核内容: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6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8:00点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alde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508483 陈老师 (9:00-12:00,14:30-17:30)
07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联系电话:
0755-28508483
陈老师(9:00-12:00,14:30-17:30)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