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人,明天开始报名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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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0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6:00
(3)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sdldzyjsxy/index.aspx)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如个人信息、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5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其中,教师11-教师17岗位,采取简化程序,无报名比例要求,免笔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23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请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7)招聘岗位对职业技能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或等级证书(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8)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9)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等次及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10)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1)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教师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查询入口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凭本人信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教师11-教师17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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