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地检察机关招聘109人公告,附岗位表!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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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各市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市州招聘人数报名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内容
平凉市39人5月20日5月28日——
白银市11人5月26日-5月27日另行通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学专业知识测试
武威市23人5月18日-5月23日另行通知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等
庆阳市15人5月23日-5月27日拟定于6月上旬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张掖市21人5月22日-5月26日拟定于6月上旬《职业综合能力测试》

平凉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9人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规定,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9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民检察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在院校开具的能按时毕业证明);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或平凉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ang.jcy.gov.cn/),认真阅读《公告》,查阅《职位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确定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4日下午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pljcjg,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干扰或破坏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考信息提交后,在24小时内审查报名信息。审查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5月20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4日下午18:00期间,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5月24日下午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若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由本人自负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记牢报名序号,以便打印准考证及查询考试成绩。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即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5月26日上午12:00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单科,主要测试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考点。笔试考点设在平凉市崆峒区,具体考点信息见《笔试准考证》。应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4.携带证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所聘用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按照职位条件审查。若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在院校出具的按时毕业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设置面试考点,具体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依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拟招聘职位条件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填写《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评价。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经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意,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聘用后,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须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招聘工作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对聘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931-2369074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933-8699825

报名咨询电话:0933-8699827

报名咨询时间:5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网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7-82133872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8日

白银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需要,白银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银市县(区)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白银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或生源地;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至2005年5月1日之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证);

5.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baiyin.jcy.gov.cn)、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公告》,查阅《职位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具体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至27日,前往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61号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一楼114室,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进行报名。

以下内容是报名环节的必须材料,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

1.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报名登记表,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证明。

报名时请注意区分学历条件,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非全日制大专不可报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非全日制大学本科不可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干扰或破坏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报名费为150元,报名时现场缴费。

(三)笔试

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采取闭卷现场作答的方式,时间为150分钟,于6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考场和座次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学专业知识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顺序在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能按时毕业证明或发现有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式综合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检察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组应当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发文正式聘用,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递补

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各院出现缺额,可由市级院报省院政治部批准后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省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43-8268832(白银市人民检察院)

监督举报电话:0931-2369074(省检察院监督电话),0943-8268816(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白银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欢迎大家积极报考!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武威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3人公告

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省检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武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武威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3名。其中,市检察院8名,凉州区检察院4名,民勤县检察院4名,古浪县检察院4名,天祝县检察院3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武威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民检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参加报考)。

(五)身体健康,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检察机关在职聘用制书记员;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链接(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045)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 至5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24日12:00 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3 年5月24日 18:00 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 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及其他技能证明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为1:3,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确定

考生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报名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市级人民检察院成立考察组,用人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

5.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报名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为及时补充聘用制书记员缺额,建立递补制度,递补人选在本次招聘未被聘用但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产生。全市两级检察院在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出现岗位缺额,由市级检察院按照《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报请省检察院进行递补。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不提供住宿。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邀请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0931-2369074(省检察院监督电话)

0935-2859171(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

0935-2859038(2023年武威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232158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武威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庆阳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需要,庆阳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3.甘肃省户籍;

4.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5.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西北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8:00,共5天。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2023年度庆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时间和地点。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统一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达到面试人数最低比例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5%+面试成绩45%的计算方式综合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在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由用人检察院成立考察组,对报考本院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市检察院上报省院通过后正式聘用,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递补

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各院出现缺额,可由市院报请省院政治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931—2369074

0934—8371179

政策咨询电话:0934—837117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6日

张掖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1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甘肃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需要,张掖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市各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1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3.具有张掖市户籍;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

5.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张掖党建网(zydj.zhangye.gov.cn)、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zhangye.jcy.gov.cn)或“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公告》,查阅《职位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确定报考单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2023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专栏,进入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诚信承诺书》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30至5月27日18∶00。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8:00,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统一在甘州区设立考点,以《准考证》记载的有关信息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统一公布,供考生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考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放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发现有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式综合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体检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成立考察组,用人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经报省院政治部同意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发文正式聘用,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递补

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各院出现缺额,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报省检察院政治部批准,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和笔试、面试的具体通知,将在西北人才网、张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在本次招聘中,凡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在省检察院和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省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处     0931-2369074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0936-12380

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0936-5992026

政策咨询电话:

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0936-5992028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0936-8738951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0936-5950061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         0936-6663369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0936-2868010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0936-4428837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         0936-612107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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