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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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2023年源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43名,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13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源市源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5月17日以后。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9: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yyc)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二)现场确认
通过系统报名后,考生本人须于2023年6月10日至11日9:00 -12:00,15:00-17:0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到招聘学校确认报名信息。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见《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6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在编人员报名需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考核教育基础理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等。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加分审核
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在编人员需提交由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试讲,时长1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教材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原始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原始分数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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