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简章
为贯彻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精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在编教师补充渠道,现面向花溪区体制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及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花溪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体制外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体制外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下简称“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花溪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按照《花溪区人事调配规定》文件,通过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花溪区服务满5年。如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新的规定执行。 在花溪区公办中小学任教满两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即2021年9月1日及之前与花溪区各公办中小学或花溪区城南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截止到报名当日仍在岗的体制外聘用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具体学历的专业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请考生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花溪存志学校(花溪区“碧桂园印象花溪”小区内,花溪区招生办旁)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岗位要求)原件、复印件; (7)与花溪区公办学校或城南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聘用证明材料(包含:①连续任教2年的劳动合同;②区属公办学校或城南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连续2年原始工资发放清册复印件<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或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及明细); (8)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印证资料原件、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报名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双方手印,注明双方身份证号、委托人报考岗位及相关信息、委托办理事项及承担相应后果)、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花溪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到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花溪区行政中心1楼B区B111室)。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试教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将在“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导致未查收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笔试结束后,由花溪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