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应急处突和快速反应能力,通州湾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人民警察身份的警务辅助人员共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1.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能够保守工作秘密。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3.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110”接处警调度辅助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到达退休年龄时,保险交满15年者,年龄可放宽。4.特辅警一名需32周岁以下(1991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好文字功底、熟练驾驶机动车等专业技能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通州湾示范区户籍人员。(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技能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并逐条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1033517015@qq.com,邮箱主题和PDF文件名请注明“岗位名+姓名”。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打字输入测试以及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录取后如本人放弃等其它因素出现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替补。招录辅警统一向社会公示,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110”接处警调度辅助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2)其余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分享的所有招聘简章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信息错误、招聘停止或其他不当之处,可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