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招聘|海口招聘信息0523-1(多岗位)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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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1号)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教育局205室

  联系电话:0898-25585197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招聘公告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教师19名。聘用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享受三亚市引进合作办学政策规定的薪酬及相关待遇。特别优秀者(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国家级与省市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留学期间取得校级荣誉称号)等薪酬另议。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特级教师、国家级与省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即1969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内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外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海地区和北方地区高校网站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08:00至2023年6月7日15: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http://syfls-recruit.pinge360.com/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初步筛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15:00。

  2.网上报名须上传提供的材料:

  (1)《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扫描上传,报考人承诺必须手写签名)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承诺书(附件3);

  (8)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此限制),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内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外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参加笔试的人员从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产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4)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及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考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布,本次招聘暂定采取线上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工作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先笔试,后面试。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0%和6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1.5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说课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2分钟,其中说课时间9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3)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由上外三亚附中通知并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高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承诺书(附件3)、《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体检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电话:0898-8803665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512-36909378

  附件1: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三亚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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