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75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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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打造特色专科引领、医产研教数融合发展的“世界一流生命健康之都”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计301个岗位、753人。
  二、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笔试开始时间:6月24日。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三、组织形式。招聘采取统一公告、各医院分头组织的方式进行。岗位设置、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报名方式等具体事项见各医院招聘公告(附后)。
  四、注意事项。每名考生只能报名一所医院、选择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最后2天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考生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及时关注各医院官方网站、公众号等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按招聘程序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具体解释权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附件:1.保定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保定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3.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4.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6.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7.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8.保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9.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医院各科室发展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计划

  此次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人,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思罗老楼二楼),现场提交报名表,查验审核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生证)、医师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身份证。

  电子邮箱报名: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生证)、医师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身份证,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rsk2096587@163.com。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3日12:0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要求报名。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审核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科目

  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每位考生一张试卷,卷面分值满分100分,其中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6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40%。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须规范填涂试卷,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判卷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参加人员、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2023年7月10日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0312-2096587、0312-2096387,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医院官网资格复审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2、采取结构化面谈加提问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4道题,其中2道必答题,2道专业相关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同岗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体检在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医院组成的考核小组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保定市第一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医院决定是否聘用。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五、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控制数管理。

  (二)新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医院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四)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监督电话:0312-2096405

  咨询电话:0312-2096587

  附件:1.2023年保定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保定市第一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8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实施,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有关精神,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10、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网址: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进入笔试环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7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30%,满分100分。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6、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2023年7月10日前,请各位考生在报名网址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身份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有要求者)、职称证(有要求者)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所有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5分钟,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同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岗位信息表》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无要求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规培证者、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报名网址上予以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网址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医院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资料存在造假等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在同岗位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1、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控制数管理,享受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

  2、新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事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人员应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312-3099633

  咨询电话:0312-3099631

  附件:1.2023年保定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第二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统一集中招聘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3日之后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3、本次招聘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为落实冀卫科教〔2021〕12号文件精神,招聘部分完成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

  所有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www.bddhospital.com.cn)、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bdyzx1886或订阅号:bddyzxy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以免影响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公告时间:2023年5月23日

  2、报名网址:http://bdsdyzxyy.vhzhaopin.com/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4、应聘人员按照“考生报名手册”分步骤操作,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或规培基地证明)、报名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5、网上报名须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6、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通过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关注查阅。

  7、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二)笔试

  考生报名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护理专业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每名考生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低于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60%的取消后续资格。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2023年7月10日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应聘人员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或规培基地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从医院官网或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个以上问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另行公布。

  6、个人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在医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核

  医院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后,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见习期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不合格的,予以辞聘。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报到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附件:2023年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147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暨保定市中医药研究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中医院,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河北中医学院、河北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等多所院校的研究生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国家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级示范中医院,保定市工伤康复医疗机构,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医院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医院目前开放院区两个:莲池院区和竞秀院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3日之后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西路530号保定市第一中医院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12-2098510。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现场审核、分类统计汇总,将初审情况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5、提交资料:填写并携带《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从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2023年7月10日前,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本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2-2098510(人事科)

  监督电话:0312-2098512(监察室)

  附件:1.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

  (保定市第一中医院)

  2023年5月23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13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ID:bdsety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本次报名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比例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6月4日17:00。应聘人员应填写并扫描上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电子版,报名链接http://121.18.128.155:10085/zhaopin/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单独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每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四)笔试

  1.考试方式及原则

  笔试由医院自行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各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每类考生只考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长60分钟。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

  3.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网。

  (2)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2023年7月10日前,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程序。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方渠道(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5分钟,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应变与自我控制、仪容举止、语音表达能力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体检工作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并对其档案及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审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审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通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官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每个岗位最多只进行一轮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进行递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312-3377601

  监督举报电话:0312-3377698

  附件:1.《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满足我院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保字〔2022〕8号)等规定,经市级各主管部门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

  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地址: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医院地址:保定市涿州市范阳中路57号),报名邮箱:bdsdezxyy3966216@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

  (2)本次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填写《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规培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

  4、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2023年6月30日前在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公示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择期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如面试人员较多,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均分到各组。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在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由医院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5、拟录用医务人员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及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做出结论后报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医院和市卫健委公章,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3966216(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2-3966221(纪检监察室)

  附件:1.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

  1、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23年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11、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所有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12、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5月23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百花东路瑞雪巷158号)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3日12: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粘贴照片,《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名时提交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同时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202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学籍证明等。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4),对提交审核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在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2023年7月10日前,在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在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在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5、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在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3、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办公地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二) 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负责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备案。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及管理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部:0312-5930516、5930515

  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0312-5930523

  附件:1.《2023年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4.《诚信承诺书》

  5.《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院党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坚持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疗、医技、其他专业21人,护理专业10人。各岗位具体要求附后。(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4、所有应聘人员需符合2023年度《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条件要求;

  5、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

  6、报名时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二)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控制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核定时间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其他条件中所列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专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四)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23年5月23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和保定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保定市中医院组织人事部(天威东路538号门诊楼5楼)。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3日1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3、报名所需材料:《保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手签名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红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dszyyrsk@163.com。文件名形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

  5、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9:00,请及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试卷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近考试前封闭出卷。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按医院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2023年7月10日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递补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加提问方式,每人时间不超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4、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有效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1:1的比例安排体检,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五、考核

  (一)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聘用结论。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10个工作日内应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等审核材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招聘工作进程。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按序列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规范落到实处。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三)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5051025

  附件:1.2023年保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保定市中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3.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注专业为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信息并手签名,进行扫描;还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加姓名);《诚信承诺书》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如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聘人员将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形成压缩包,以姓名加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crrsk@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携带网上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到保定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进行报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报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608号保定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11室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312-5888115、0312-5888102。

  2.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3.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承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或个人提交材料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因报名后需审核相关资料,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6)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地点、要求,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单独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时间:2023年6月24日。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3.本次招聘设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的确定方法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注意事项:

  (1)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关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考试必需用具。

  (3)书籍、存储、计算设备、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不得带入,否则视为违规,取消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时到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2023年7月10日前,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应聘人员可通过拨打电话0312-5888115、0312-5888102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五)面试

  面试时间请考生关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1.面试方法:本次面试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临时抽调。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3.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者,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原则为:《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原则: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面试结束两天后在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医院。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10个工作日内需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和管理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的;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原则同优先进入体检原则掌握。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4.医院适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上岗,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医院将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公开招聘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咨询电话:保定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312-5888115;0312-5888102

  监督电话:保定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312-5888125

  附件:1.《2023年保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保定市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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