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陇东学院招聘70人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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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

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第一期)

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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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硕士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护理学可不限院校范围。

4.招聘对象为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内(199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2023年第一期)》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6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报名的考生,需下载填写《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都需填写),附个人简历,压缩至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例:张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LDJQ202301),投递至指定报名邮箱:ldxyrsc413@126.com 。为确保我校收到报名邮件,请应聘人员投递报名邮件后,务必及时电话联系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注意事项: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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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毕业院校、年龄、学科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1.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15日。将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我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将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负责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考生。初审未通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

(1)《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学历证明须提供学信网截图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由所在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方向和能否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电子版);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原件。

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至26日,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方式由学校确定。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学科背景、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个人技能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判。其中,由学校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考核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考核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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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公示

将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完成备案后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岗位编制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未尽事宜由陇东学院人事处解释。

人事处:0934-8658685

纪委监察处:0934-8658596

附件1: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2023年第一期).xls

附件2: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xls


陇东学院 2023年公开考核

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第二期)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陇东学院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62名,现将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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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后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待遇

  (一)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绩效及学校福利。

(二)住房。提供100平米左右新建教师公寓房源1套。

  (三)安家补贴。享受分层次提供的安家补贴。其中:①类60万②类50万③类45万④类40万⑤类30万⑥类25万。注:安家补贴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住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为税后一次性发放。

(四)科研启动费。其中:①类20万②类15万③类12万④类9万。

(五)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低职高聘待遇,即发放引进人才已有职称资格所对应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待遇。中级职称及以下者,按照专业技术七级标准兑现;具有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四级标准兑现;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三级标准兑现。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六)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我校对确有意愿来校工作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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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全年均可网上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按照报名情况分批次集中组织资格审查。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校人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通过人员加入工作群(QQ群),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事项通知。

在线审核通过人员携带要求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先由用人单位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人事处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及考核须知。

3.审核材料要求:需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两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蓝底);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不超过5项,用人单位留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30日)。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考核时间及方式

1.考核时间: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批次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

3.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将在陇东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公示。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定。2023年12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及聘用。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陇东学院人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0934-8658685。

附件:陇东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相关待遇对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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