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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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2023年面向内地 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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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名、第三期培养人选1名,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1个招生专业。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应聘。

四、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及国外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8月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四)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5月23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5月23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5月23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5月23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应聘我校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七)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取得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人员,其服务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4.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10:00)至2023年6月1日(18:00);缴费时间:2023年5月24日(10:00)至2023年6月1日(20:00)。

2.网络报名方式:

登陆报名链接,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sfgdzk2023.zhaopin.com)。

3.报名缴费:需缴纳笔试费用,缴费金额为95元/人(报名前请务必仔细核对自身与岗位要求是否匹配,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不予退费)。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岗位报名。

(3)应聘全过程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自负。

(5)岗位所须专业目录请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1)辅导员岗位:张老师(0991-5901543)

(2)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岗位:赵老师(0991-8898128)

(3)实验小学岗位:贺老师(0991-8898439转8622)

(4)招聘系统技术咨询:022-58703000转分机85531或85629

(5)咨询时段:工作日10:00-13:00、16:00-18:30

6、提交报名材料:

(1)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姓名+照片命名(jpg格式)。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

(3)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以姓名+学历学位证命名;

(4)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

(三)开考比例

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相关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实施方法及步骤

1、笔试及心理测试

(1)笔试及心理测试岗位: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

(2)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及心理测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心理测试。

(4)考试及心理测试方式:线上笔试及心理测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全程组织实施,准考信息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考生在报名表中预留的主用手机号和邮件,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请留意查收。

(5)笔试报名资格:请考生报名前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岗位的招聘需求。

(6)笔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7)笔试卷面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准时参加笔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3)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531或85629

(五)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到岗位聘用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随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具体考试事宜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2.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面试不合格者除外)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员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八)考察

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九)公示

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3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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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下载)

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在线笔试须知(下载)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305/354babcd618841efb49c94bb2b7996d2.shtml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优秀团队19名,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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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名、第三期培养人选1名,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1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详见附件2。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教授及高级工程师,在学术上具有标志性成果。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四)高技能人才。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要求,取得本专业相关的其他非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行业特许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标志性成果。

(五)优秀紧缺青年人才。学校紧缺专业急需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高技能人才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8-12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及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优秀紧缺青年人才

提供周转房、生活补助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1.“双一流”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生活补助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2.一般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生活补助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3.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期限三年,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三年期限为止。

(六)对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短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以上层次中博士学位人员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3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八、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九、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3

十、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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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下载)

      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下载)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305/76fe9dafa37145f3b40cf3cff51bbf3a.shtml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2023年面向内地 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疆外省市师范类、综合类院校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即:2021年6月毕业以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人员;2.现役军人;3.昌吉州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4.近3年来,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地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可以是新疆或内地户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师范类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毕业生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8.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毕业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7月10日。9.专业要求:详见《昌吉州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10.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教师岗位
    自主招聘教师岗位(13名)1.玛纳斯县初中教师(7名):语文4名、数学3名2.玛纳斯县小学教师(6名):语文3名、数学2名、道德与法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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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5月23日—6月1日(10天)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疆外院校进行现场招聘。(二)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执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3.宣传推介玛纳斯县。4.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用现场或视频等形式组织面试,被录取教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5.招聘结束后,后续工作如体检、政审、培训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政策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到岗报到上班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2.协助办理学费代偿事宜。3.解决住宿。
六、相关事项
未尽事宜由玛纳斯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玛纳斯县教育局:
0994-6689063
联系人:
刘老师:
13040509683   
应聘邮箱:
744306498@qq.com
(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
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七、附件
附件一:2023年玛纳斯县自主招聘岗位设置表
附件二: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请扫下方二维码)

来源:http://www.mns.gov.cn/gk/syclqp/8696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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