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惠州市公开招聘471人!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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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龙门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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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5名,现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02
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教师人数共135人。(详见附件1)
03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
04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05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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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21、2022年参加我县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6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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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统一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进入报名。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报名开始后的前两天(即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录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网站)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在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2023年6月15日17:00至6月17日9:00登录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笔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具体考点安排、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6.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八)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1)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考生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一招聘学段同类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报考高中的只能在高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岗位进行调剂)。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十一)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07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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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981983,7781313
龙门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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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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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中小学教师316人。
(二)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20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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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
①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③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及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④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2.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
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具有8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他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03
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04
待遇
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05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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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须提供《园长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
(9)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惠城区双拥办开具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
(10)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含有效加分证明材料等)。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资格复审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及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或说课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06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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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满2年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07
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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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十)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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