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事业编制,辽宁教师招聘,辽宁两市县教师招聘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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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师资力量不足,促进教师结构更加合理化,加强教学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进行校园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能够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能按期报到。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及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及部分师范院校相关网站发布。

五、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完成报名,将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告内容。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开始,截止到5月31日9:00;

报名邮箱:hrjyrsg@163.com

电子邮箱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表手写签字后提供PDF格式。

②身份证及学生证的PDF格式。

③教师资格证PDF格式(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情况证明)。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8:3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星晔会堂(学校正门南侧)。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

②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情况证明)。

现场报名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材料的A4复印件(第①项报名表要带彩色照片的原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好,然后在材料的左上角上用订书器装订。原始材料的顺序和复印材料顺序要一致。

3.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及微信

考生报名有疑问的,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4-48823882(人社局)、024-48832966(教育局)

微信群:18642460314(加此微信进群)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工作组依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日15:00。

笔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微信群公布)。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14:30前进入考场,自备铅笔(2B)、签字笔等备品。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笔试者,按弃权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削减招聘岗位至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直至取消岗位计划。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比例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试讲和答辩。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及上课内容提前准备30分钟,然后进行6分钟的模拟上课,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轮候制。评委现场打分、核分、公布成绩。

八、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三方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如高分者弃权,则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顺延签订三方协议。未按时参加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三方协议签约人员毕业后,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用人单位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及进行犯罪记录查询。考察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如未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解除聘用协议,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签约人员按期毕业,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且体检、考察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名单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新聘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十一、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十二、有关说明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凡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示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报考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

十三、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

1.

2.桓仁满族自治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文章来源网站(附件下载网址<复制浏览器>):
http://www.hr.gov.cn/publicity/xzfxx/tzgg/11316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文件,经凌源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凌源市公开招聘教师19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公开招聘,按照岗位需求报名,根据各岗位及学科的招聘计划定向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农村初中教师岗位60个。

(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0个(含1个退役军人专岗)。

(三)普通高中教师岗位35个。

(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3个。

详见《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户籍要求:不限(退役军人专岗限凌源户籍)。

(三)年龄要求: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5月30日)。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名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均需教育部承认。

(五)专业要求:

1.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不限师范类,但专业方向须一致,其他学科均要求师范类专业;

2.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不限师范类,但专业方向须一致,其他学科不限专业;

3.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本硕专业方向须一致,体育学科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但须为体育专业,其他学科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均须为师范类;

4.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1)报考感觉统合训练师岗位的,研究生阶段、本科阶段、专科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为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学专业,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等级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感觉统合训练师资格证、一年以上感觉统合训练师工作经历,由原用人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2)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研究生阶段、本科阶段、专科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为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学专业,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七)普通话等级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非本年度毕业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凌源市公办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和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08:00-6月3日16:00。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3日16:00前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reg/step5/?EXAMID=2364完成报名(PC端、移动端同步,建议使用PC端)。

(四)考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完成缴费(PC端登录报名网站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不支持移动端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5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见《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依据公告发布的岗位和学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由所就读高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资格复审前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前仍不能提供有效认定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

5.考生在报名前,应结合自身条件和目标岗位要求,慎重选岗,一旦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将不能再做任何修改。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为资格审查及审查不合格改报留出时间。报名完成与否,以缴费结果为准;

6.考生完成报名后,应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告栏,获取最新招聘动态;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依据,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考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分50%。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8日8:00至6月9日16: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所报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参加笔试的考生仅需自备黑色中性笔。教材、教辅资料、草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确定合格分数线后,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

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合格人员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示前,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课形式,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出题范围为凌源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

2.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1)抽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入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后,在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为40分钟;

(3)试课。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将所抽题签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顺序号和试课题目,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打分。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纪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成绩汇总。

1.报考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报考岗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补录。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行聘用。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应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及报名网站的通知信息。

(四)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权利。

(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其他争议影响考试及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21-6806009

凌源市教育局 0421-69910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

    附件1 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 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3 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 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 师范类专业证明


原文链:
http://rsj.chaoyang.gov.cn/html/CYRSJ/202305/0168491820899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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