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特岗教师招聘1847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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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州将在以下8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84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2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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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州、县(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州上统筹安排、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负责制定发布《实施细则》、宣传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培训、上岗等工作。

(六)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已经实施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5.报考考生须为临夏州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州各县(市)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6.临夏州教育系统正式教职工(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为小学及以上,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类笔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类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音体美类笔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劳动教育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笔试。不按照要求参加对应类别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由县(市)报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县(市)教育局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0: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县(市)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本次笔试原则上实行“裸考”,所需考试用品由各县(市)统一提供解决。州、县(市)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在各县(市)分别设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本县(市)标准化考场,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县(市)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送州考务实施机构,经州上统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文理兼报的岗位在进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根据全县(市)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州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不加试优先录取)。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上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上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市)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设岗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市)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教育局,经州上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市)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加强考务组织与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成立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监委、公安、机要保密、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务日常事务和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州“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市)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四)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相关县(市)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市),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调整设岗名额。

本办法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县(市)实施细则。县(市)《实施细则》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八、资格审核地点

1.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203室(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浙临批发商城隔壁)

2.临夏县资格审核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313室(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

3.康乐县资格审核地点:康乐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康乐县附城镇永乐路1号)

4.永靖县资格审核地点:永靖县教育局一楼人秘股(永靖县刘家峡镇滨河花苑7号楼)

5.广河县资格审核地点:广河县教育局218办公室(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

6.和政县资格审核地点:和政县教科局323办公室(和政县2号统办楼)

7.东乡县资格审核地点:东乡县教育局2号楼203人秘股(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

8.积石山县资格审核地点:积石山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九、咨询电话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主要以县(市)为主,广大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教育局。若遇到疑难问题,经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向州教育局汇报,州教育局请示省教育厅后统一答复。

1.临夏市教育局联系人:马晓静,联系电话:13909300259

2.临夏县教育局联系人:杨志彬,联系电话:15120560373

3.康乐县教育局联系人:马志海,联系电话:18909304056

4.永靖县教育局联系人:苏宗义,联系电话:15390613721

5.广河县教育局联系人:马俊磊,联系电话:13993042273

6.和政县教科局联系人:李  健,联系电话:18793088808

7.东乡县教育局联系人:马晓强,联系电话:18809300122

8.积石山县教育局联系人:刘至泰,联系电话:18393904911

附件1: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临夏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来源: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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