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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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刚察县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局政府雇员公告》发布后,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公告要求,现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原定招聘方案基础上,调整招聘条件,现将调整后招聘条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刚察县应急管理局煤矿领域安全监管辅助岗位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5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土资源和地质地矿类、煤炭类、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包括行政拘留)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担任政府雇员的情形。

三、考试方式、时间相关事项

(一)发布公告               

在县融媒体中心、走进藏城刚察、刚察政务、刚察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8:30-2023年5月31日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逾期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份、学历验证、不得报考情形等,并填写《刚察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政府雇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1)。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矿山领域安全监察辅助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招聘数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刚察县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局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通用能力。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笔试分数高低顺序补录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参照招考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未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考察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填写《刚察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政审表》(见附件2),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成绩在刚察县广播电视台、走进藏城刚察、刚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聘用及待遇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并填写《刚察县应急管理局录用政府雇员审批表》,经应急管理局党委审核后,报政府雇员招聘领导小组审批。招聘岗位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第一年薪酬待遇分别按照专科学历5000元/月、本科学历6000元/月(含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部分)标准给予发放。续聘后每年按照1%的比例调整增资,调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八、其他事项

县应急管理局建立招聘政府雇员微信联系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事宜,以微信联系群里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地址:刚察县应急管理局(刚察县学苑路44号)

咨询电话:0970-8652178

报名网站:http://www.gangcha.gov.cn/html/2174/292869.html

为加强海晏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应急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海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省内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现结合实际需求,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其中:危化领域(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名;工贸领域(电气工程、冶金工程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危化领域专业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工贸领域专业为电气工程、冶金工程,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要求。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前取得。报考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到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结束后,对审核合格的统一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至5月31日17时(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处。
3.联系人:杜英增 郭菊忠
4.联系电话:0970—8631577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1张(填报名表用);
(3)填写《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表2),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经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相关情况将发布补充公告。
(二)考试
由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应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录岗位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在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电视台、“河清海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未经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未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平时表现等。凡在个人诚信、个人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工资为5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招聘政府雇员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费,每年由县财政局拨付。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为确保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四、日常管理
(一)聘用合同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前一个
月,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拟定续聘或解聘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
律规定,在合同存续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考核不合格
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
(三)用人单位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围绕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聘用人员在1年内有辞职的,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五、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由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配合海晏县应急管理局完成。
六、招聘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在聘任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970-8631577。
七、招聘工作要求
(一)学历及专业认定。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
(二)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公开招聘中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中报名所需材料准备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所需应聘资料仅限于本次公开招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附表:1.《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
         2.《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海晏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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