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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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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建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全面促进建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30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电子信件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00。以指定邮箱收到信件截止时间为准。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01号—14号(其他事业单位岗位):jsrcb7662408@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联系电话:0873—7707262。
  15号—17号(教师岗位):jsxjtjrsk@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联系电话:0873—7613937。
  18号—19号(医疗卫生岗位):jsxwjjrsk@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联系电话:0873—7652796。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签字按手印,扫描成PDF格式)。
  (2)《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提交可复制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如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取得岗位所需证书的,不予聘用。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小数点后三位进行成绩排序,如成绩仍并列需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建水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如在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在后面环节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两次递补;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建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确认报名资格,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873—7707262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7662405

  附件:(附件可点击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建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2023年建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防治艾滋病工作临聘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防治艾滋病工作临聘人员1人。

  三、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辅助管理岗位,不具有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四、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限红河州籍户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未受到刑事处罚,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条件
  1.有一定的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
  2.熟悉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知识;
  3.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文字处理能力;
  4.熟悉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防治艾滋病管理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蒙自市天竺路69号308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红河州防艾局临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请在“红河人才网站”或“红河卫健”“红河防艾”微信公众平台下载)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2张;
  (2)携带本人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1.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艾滋病防治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文秘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31日下午14:00-16:30,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在面试环节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3.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4.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分(卷面分100×40%)+面试成绩60分(面试分100×60%)
  (五)体检和资格审查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在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红河防艾”官方微信平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工作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及社会保险按每人每月40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的标准核定和保障,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红河州防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721007。

  附件:红河州防艾局临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蒙自市芷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6月编外职工招聘公告

蒙自市芷村镇中心卫生院为满足开展工作需要,推动下一步发展规划,现组织实施编外职工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1. 中医科:
  临床医生(中医)1名,要求中医类专业类别,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
  康复治疗师1名,要求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2.药剂科:
  药剂师1名,要求具有药学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二)岗位待遇
  1. 试用期:
  试用期3个月,视独立承担工作情况可以提前转正入职,最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文件执行,不低于1750元。
  2.转正入职:
  (1)应发工资
  临床医生岗位:满足招聘条件的临床医生,转正后能独立承担工作,月应发工资4385元。
  医技、药剂岗位:满足招聘条件的医技、药剂人员,转正后能独立承担工作,月应发工资3550元。
  (2)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个人部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及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可选择线上投递简历报名,邮箱:1441682857@qq.com
  可选择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芷村镇街上蒙自市芷村镇中心卫生院五楼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单、个人简历。线上报名提交扫描件或照片,现场报名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报名材料查验
  线上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清晰可辨且必须与原件上的内容一致。
  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相关证书进行审查。
  4.面试确认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
  早上9:00—11:00
  下午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五、考试事宜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根据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录用。


  六、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根据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的简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基本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具体根据实际考核方法而定),结合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小组电话或微信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进行递补。
  (二)考察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资格。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本公告由蒙自市芷村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谭老师15912802952
  报名咨询电话:黄老师18760725370

蒙自市芷村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5月25日

往期回顾

声明:内容整理自红河人才服务中心

责编/审核:大象 供稿/编辑:老尹

律所: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许毅辉 1352946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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