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事业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9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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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白银市白银区2023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人公告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3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助理招聘5人启事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面向海内外诚聘21名博士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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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2023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白银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科学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白组通字〔2019〕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3号)、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白银市白银区2023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本次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体引进条件以引进岗位需求表规定为准(附表1)。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5月以后出生)。
(五)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引进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白银区卫健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微信公众号“白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平台”进行宣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岗位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baiyinqu.gov.cn)或微信公众号“白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平台”,下载本公告附件《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进行查询,下载《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420室,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白银市白银区政府1号统办楼4楼)。
3.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岗位及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已签约就业单位又解约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学位证、个人简历、已签约就业单位又解约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5.已通过资质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诚信承诺书》《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6.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测评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面试的2023届毕业生应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如有岗位空缺,在同专业要求内,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及个人意愿进行调剂聘用。
后续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依据体检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引进。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
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并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
考察完成后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六)引进结果公示根据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在白银区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白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引进结果备案和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白银区卫健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聘用人员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实行承诺制,一经聘用,必须保证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规范化培训期间除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引进(招考)。四、违约责任
拟引进人员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需支付违约金2.5万元。如引进人员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岗之日起,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由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引进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引进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引才工作人员,引进过程应予以回避。
4.未尽事宜按照白银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43-8222614
监督电话:0943-8236329
附表:附表1.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紧缺人才岗位及条件表.docx
附表2.白银区乡镇卫生院2023年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5-30/112604.html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我校2023年编制内工作人员(硕士)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校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人,其中高校教学岗位14人,教辅岗位2人,管理岗位14人,附属中学教师岗位3人(具体岗位列表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和专业学位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为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3年5月30日至6月7日12:00)
应聘人员于登录甘肃农业大学报名系统(http://hrexam.gsau.edu.cn)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2023年5月30日至6月7日18:00)
学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2023年6月9日)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9日上午8:50—11:50,下午14:30—17:50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逸夫科技馆2号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应聘人员凭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一份,岗位有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方向证明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
②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进行资格复审,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
③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
⑤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3);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的中共党员证明须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盖章(模板见附件4)。
(4)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模板见附件5)。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2张。
(6)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四)笔试(2023年6月18日)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高校教学教辅岗位、附属中学教师岗位及部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综合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岗位所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1:3,各专业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2023年6月27日至29日)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我校人事处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
高校教学、教辅及附属中学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高校教学、教辅专业能力面试由各招聘二级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试讲、实验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附属中学教师岗位面试由附属中学组织实施,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管理岗位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管理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侧重考查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组成及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教学、教辅岗位及附属中学教师面试成绩由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各专业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高校教学、教辅及附属中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40%。
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能力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2.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农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31106,监督电话:0931-7631594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硕士岗位列表
2.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5.甘肃农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
甘肃农业大学
2023年5月30日
附件【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编制内硕士岗位列表.xlsx】
附件【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4党员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5甘肃农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docx】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5-30/112601.html
甘肃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因实验室工作需要,甘肃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拟招聘科研助理5名,诚挚欢迎优秀青年人才加入。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优秀的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
3.吃苦耐劳,不怕脏累,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4.具有一定实验基础及相关研究与工作背景者优先;
二、学历要求及岗位职责
三、招聘办法
1.有意申请者请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发表成果材料。
2.将采取“严格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将通知面试。如未接到面试通知,表示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告知,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四、待遇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甘肃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及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zx@gszy.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科研助理应聘+姓名”,应聘材料将予以严格保密。通过初审者,将通知安排面试。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31-5109762
甘肃中医药大学科研实验中心
2023年5月1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5-22/110901.html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人才
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类高校。
学校现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A类)、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学科、9个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有32个本科专业,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
学校现有1个敦煌医学与转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科普示范基地,1个甘肃省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2个甘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1个甘肃省高校产业研究院,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实验动物省级行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按照学校“1136”战略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博士人才加盟我校。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3.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
5.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7.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或研发创新能力。
8.暂无引进计划但业绩成果突出的其他专业优秀博士也可报名。
(二)政策支持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入职后内聘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
3.特别优秀者,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入校后可参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合作的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四、报名方式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上述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或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我校邮箱(gszyrsk@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应聘二级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
附件:
1.甘肃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目录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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