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编制!专科可报!事业单位招聘167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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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镇沅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民族小学公开选13名教师公告
丘北县八道哨乡卫生院招聘2人公告
大理州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1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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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民族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确保县民族小学建成后,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合理,学思并重,教研互促,教学一流的师资力量,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关于转发<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通知>的通知》(云办发〔2001〕22号)《关于严格执行云南省进一步稳定干部队伍待遇文件的通知》(普组通〔2015〕26号)和《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20〕5号)精神,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族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3〕140号)文件精神,同意公开选调至县民族小学城区学校教师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13个:语文4个、数学3个、体育2个、音乐1个、美术1个、科学1个、信息技术1个。
二、公开选调范围
普洱市正式在职在编的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恪守公民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师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持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截至2023年8月31日服务年限满5年,“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7.近3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材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16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镇沅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向镇沅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县外报考人员提供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原件一份,县内报名人员由教体局统一向纪检部门征求意见;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相符)。
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有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达1:3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6月21日。
领取地点: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0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
4.笔试成绩查疑时间:2023年7月1日14:30-17:30。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3.面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4.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考生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
面试考点计划设4个面试考场,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考生席等需设席位。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安排监督员2人、登分核分人员2人。考生候考室安排监督员2人、引导员4人。考生备课室分别安排监督员2人、引导员4人。
面试考官从镇沅县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抽调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聘用证书、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必须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应有差额;面试考官必须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5.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模拟课堂教学;其他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
6.面试内容。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准备面试题目,提供面试使用。
面试题目在启用前,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7.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抽调参加面试的考官、监督人员、登分核分人员、引导人员在面试当天7:3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抽签,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7:5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等,进入到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信息,宣布纪律要求。
考生抽签结束后,每名考生依次备课30分钟,在不影响面试的前提下,可视情况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或1批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进入备课室,面试题目由备课室提供,考生本人书写的备课资料可以带入面试考场使用,面试结束后,不得带出考场,交考场登分核分人员保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每名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项目进行测试。
(2)考场面试
①音乐教师岗位
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D.专业知识测试:
自弹自唱一首歌曲、简谱视唱、表演一个舞蹈。
a.考生自选自备题目,自弹自唱一首歌曲。
b.考生根据抽取的视唱题目进行简谱视唱。
c.考生自备音乐表演一个舞蹈。
注意事项:一是考场内为考生提供钢琴、手风琴,考生若需其他乐器需自带;二是考场提供U盘音乐播放设备。
②体育教师岗位
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D.专业知识测试:
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后,在指定的考场内或其他区域等待至本组考生全部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全部考生同时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a.原地推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每名考生有3次轮流测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b.立定跳远。每名考生有3次轮流测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c.纵跳摸高。每名考生有3次轮流测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d.25米×4往返跑。每名考生只有1次测试机会,以一次测试有效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注意事项:面试考场为考生提供测试场地、铅球。
③美术教师岗位
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D.专业知识测试(60分钟):
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后,在指定的考场内或其他区域等待至本组考生全部模拟课堂教学结束,全部考生同时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a.制作素描。根据给定题目或提供模具,现场制作一幅素描写生。
b.制作速写。考生自选自备题目现场制作一幅速写。
c.制作色彩。考生自选自备题目现场制作一幅色彩。
d.美术书法。考生自选自备题目现场制作一幅(铅笔、钢笔、毛笔)美术书法字画。
注意事项:一是考场内为考生提供坐椅、A3纸,如需增加桌子,考生可提出,经主考官同意后增加;二是考生自选自备的题目、项目、曲目和所需的铅笔、毛笔、钢笔、碳素笔、彩色笔、橡皮、画板、画夹、画纸(尺寸自选)等必须由考生自备自带;三是一个专业知识测试项目在一张纸上完成;四是如考生未准备自选自备题目和工具等、未按规定完成测试,责任自负。
④其他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依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排名先后人员:一是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二是采取综合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三是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八)体检
拟公开选调人员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选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公开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进行公开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公开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公开选调;为保护公开选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选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所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公开选调人员须按照调动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公开选调,所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服从调入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不服从高职低聘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民族小学的教师,如果学生少,教师富余出来,需返回原单位支教,不同意返回原单位支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民族小学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的公开遴选。
(七)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信息通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选调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9-5813451(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5877688(驻县教体局纪检组)
八、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内)
2.2023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外)
2023年5月30日
丘北县八道哨乡卫生院位于八道哨街上,地处普者黑国家AAAAA级旅游中心区域,距丘北县城16公里、省会昆明270公里。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村级卫生室管理为一体的乡镇卫生院,是政府创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床位编制40张,内设临床诊室、中医诊疗室、保健科和妇科门诊、住院部、公共卫生科、放射科、彩超室、心电室、化验室、办公室。及以下学历10人,拥有彩色B超、DR、血细胞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11A、电解质、心电及心电监护仪等先进医疗设备。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需招临床工作人员。
01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4、年龄不限,大专及以上文凭,有执业证书者可放宽至中专文凭;
5、要求临床专业;
6、有工作经验及有资格证者优先。
02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临床专业2人。
03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聘用等程序进行,招满为止,具体方式如下:
1、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方式:采取电话及现场报名形式。
3、用工形式:编外合同用工。
4、待遇:按照《丘北县八道哨乡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待遇标准执行。
5、联系电话
0876-3056033(办公室)
15331408671(李老师)
来源:丘北县八道哨乡卫生院
昆明市西郊安置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
招聘岗位
来源: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5-30/112541.html
大理州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的通知》和《中共玉龙县委办公室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玉办通〔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临床医师3名,现将有关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原则;广纳英才,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岗位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3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七)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玉龙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4日(注:期间每天08:00-17:00)。
3、报名地点:玉龙县人民医院财务部(人事科),联系电话:0888-5110627。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玉龙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PDF扫描件;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扫描件;
4、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PDF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专业岗位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附件3);
7、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4);
8、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9、留学人员须在考察阶段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六、引进程序
(一)面试
1、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
4、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形的,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5、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
体检由玉龙县卫生健康局和玉龙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申请并完成复检,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初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工作中一并开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签订就业协议。通过考察后的考生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七)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拟引进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引进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八)聘用管理
1.招引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招引人才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3.招引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予以解聘。
4.此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5.已就业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七、人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发〔2021〕 8号)《玉龙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玉办通〔2021〕13号)文件精神,试用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按以下标准予以激励:
(一)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
(二)如未满5年服务期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需全额退回一次性安家费。
八、纪律监督
从事招聘过程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玉龙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88-5330023。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求具备执业准入资格的新聘用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事〔2019〕66号)规定办理。
附件:
《2023年玉龙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表》
2.《玉龙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玉龙县人民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考试的证明》
4.《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玉龙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30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5-30/112527.html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
根据学科和业务发展需要,我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报名参加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内)岗位且初审已通过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昆医大附一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可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ydyy.cn),在“人才招聘”栏下的“人员招聘”中查询。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2:00,应聘人员登陆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2: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至6月17日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现场等其他报名方式。
(三)招聘程序
通过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按招聘岗位2:1进入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报考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内)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本次非事业编制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的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院确认报名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拟定6月17、18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同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免笔试。
(六)现场资格审核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拟定于6月28日至6月30日。
3.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公众号消息)。
(七)面试
1.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本次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等额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公众号消息)。
(八)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体检和公示
体检安排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入职前放弃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医院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安排等各个环节的成绩公布,将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微信公众号(附下)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ydyy.cn)通知,通知发出后视为已送达本人,因忽略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我院负责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www.ydyy.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www.ydyy.cn)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五)本次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老师、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24888转2223或转2232(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71-65324888转2582(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2023年昆医大附一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5月24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5-26/111822.html
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红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类(岗位代码A1)招聘范围对象须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名。
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B1—B6)招聘范围对象须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共10名。
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C1—C6)招聘范围对象须为: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共10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详见《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8.承诺在红河县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0:00至2023年6月20日24:00止。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邮箱地址、联系电话: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类(岗位代码A1)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hhxrcb@126.com,联系电话:0873-4625622(钱老师),0873-4623853;教育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B1—B6)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hhxrsg@126.com联系电话:0873-4621650(徐老师);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代码C1—C6)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hhxwjjrsk@126.com联系电话:0873-4625068(马老师)。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为防止出现遗漏,考生报名后请致电核对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由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红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审查通过的将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1.资格复审及考试:由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红河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岗位类(代码A1)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考生专业和县级部门需求、空编情况等进行岗位分配。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为红河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经认定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红河县“侨乡英才”人才激励生活补助及相关服务保障政策。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的,请电话咨询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1.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0873-4625622,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委组织部四楼。
2.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4623853,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人社局三楼。
3.红河县教育体育局:0873—4621650,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教体局四楼。
4.红河县卫生健康局:0873—4625068,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卫健局三楼。
附件:
1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详情请刘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5-23/111062.html
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金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公开招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以后出生的)。
8.考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证书,报考医疗岗位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jpxrc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08:00至2023年6月18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联系电话:0873-3051025、0873-3041459。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2)《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报考人员名册》(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5)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6)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如在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在后面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两次递补;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不再进行递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的,可主动联系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须满足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要求,方可申请调离金平县或参与省、州、市(县)相关部门公开选调。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73-3051025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行政中心10楼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873—3041459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行政中心8楼
附件:
1: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3:金平县2023年“蝶变金平”人才专项招聘报考人员名册.xls
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yn/2023-05-23/111060.html
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报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石屏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0:00至6月15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spxrlzy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4855097(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版;
(2)《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名册》(附件3),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并扫描上传(证明上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工作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四)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22〕7号)进行,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面试、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岗位,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如该岗位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复审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里或不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中时,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873—4855170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3—4855097
附件:
1: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名册.xlsx
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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