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编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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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从事内勤等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应聘者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应聘者适当放宽),法律、文秘、财务、计算机、信息化相关专业,持有行政执法证者优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所需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各种办公设备软件;
(四)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
2、报名地点: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人教科,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322室,联系电话:0773-5625002,邮箱:glyjjrjk@guilin.gov.cn;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本人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准备好一寸彩照1张到现场填写《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委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发放,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773-5625002。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详情请浏览:https://www.glrcw.com/article/2166.html
2023年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公开招聘编外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肯干,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士兵或有相关执法工作经历者及具有C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6日。
(二)报名要求:采取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填写《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zhzfzd3842198@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应聘行政执法辅助岗位(姓名)。咨询电话:0773—3839366。
2.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驾驶证等材料扫描件。未上传或材料不全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报名登记。
3.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我支队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部分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
(1)时间:6月8日上午10:00-11:00,应聘人员须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③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福旺路38号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73-3839366。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交通运输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
3.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面试。因考生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缺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标准执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按规定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本《招聘简章》由我支队负责解释。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支队网站:http://www.gljtyszf.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5月29日
附件: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xi/2023-05-30/112772.html
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启事
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玉林市玉州区审计局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玉州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审计学专业、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初级、中级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
在广西玉林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yz.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凡报名者请自行下载《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填好后,连同其他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zaudit@163.com
联系电话:0775-2083918,传真:0775-2092376。
(三)报名所需材料
①《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
(四)面试相关事宜
1.资格审核: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中下旬(具体待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待遇
(一)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2400元。上述工资均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聘用期间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按玉州区统一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所有。
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2023年5月26日
文件下载:
附件:玉林市玉州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xi/2023-05-30/112777.html
广西干部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干部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面点师1名
1.岗位职责:按照就餐人数制作面点及其他早点。
2.岗位要求:(1)年龄在45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无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3)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4)具备一定的面点制作技能。
注:职工试用期到期前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转正。
3.薪酬水平
3500—4000元/月,享受月休6天及国家法定假期。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招满,报名时间提前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见附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发送至邮箱gxbhyt6hbgs@126.com(文件名:姓名+岗位)。
三、员工福利
1.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工资;
3.综合补贴、绩效奖金、员工培训;
4.符合法律法规的假期,享受带薪休假;
5.提供餐食。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银滩大道6号(北海教学点)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9—3890803
附件:广西干部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广西干部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来宾市接待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接待科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性别、身高: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六)学历、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七)服从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代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参照执行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伙食补助、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和《来宾市接待办公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到邮箱:lbsjdb@163.com。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相关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接待办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796。
附件:来宾市接待办公室报名登记表23.5.30.docx
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是广西科协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科技人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服务,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和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网上报名首日,即: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科协网(www.gxast.org.cn)公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科协网(www.gxast.org.cn)网站公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地址:gxkpd@163.com(其它邮箱不予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详见附件2)(在表格中相应位置插入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扫描版。
(3)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扫描版(模板详见附件3)。
应聘者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gxkpd@163.com,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职位。
4.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6.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复审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3.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应聘人员的《面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5日前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报请广西科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广西科协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科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测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招聘报考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宣布报考人员的成绩、岗位排名并由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同时在广西科协网公布全部报考人员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2.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须提交书面放弃申明材料至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3.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4.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科协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5.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通过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认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科协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71-2627863
邮箱:gxkxjgjw@163.com
招聘联系方式:0771-2630562
附件:1.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广西科技服务中心(广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023年5月22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xi/2023-05-22/110923.html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充实玉林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教师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具体岗位请查看附件1),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结合玉林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可放宽到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如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
(二)报考不同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无职称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具体请查看附件1。
3.面向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两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4.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至少一轮高中大循环教学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已被列为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体检考察人选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职称、教师资格、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
1.报名时间:从5月26日起至6月1日18:00止。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最多可填写符合条件的两个意愿报考岗位,在招聘时以第一意愿为先,第二意愿仅用于招聘结束后在同一面试考场的空岗递补;如同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第一意愿报考高中语文教师①,第二意愿报考高中语文教师③。
(2)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种类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查看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3)各类在职人员或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报考时应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后方能报考。考核时因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或拖延终止聘用合同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承担。
(4)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3.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招聘邮箱ylsjszp@163.com,并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主题及邮件附件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均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教师①+李四)。
每名报考者只能发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次。同一报考者多次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以最早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为准,其他时间发送的《报名登记表》无效。请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再发送邮件,一旦发送不可更改。
4.填写报名表要求: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前应先查看填表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的《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资格取得情况、职称、工作简历等),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做出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承诺。报考者恶意发送其他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5月29日8:30—6月2日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考者。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电子邮件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实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调减岗位计划和改报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的当天可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五)关于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
三、考试
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
1.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超1:4,该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此类人员招聘单位将会通过邮件进行告知,请考生收到后回复“姓名+收到”。
2.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满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 9:00—10:00
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科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3.笔试要求:(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证参加考试;(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3)考生应自备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一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玉林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科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打印首次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不可更改),并在“签名确认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业成绩表代替;公费师范生另须提供其为公费生的佐证材料〕;
(4)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可暂免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可先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
(6)职称证(报考岗位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7)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由招聘单位现场提供模板填写),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人员须提供)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部分岗位需提供高中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所在单位为报考人出具相关资历证明材料(须有执教班级、学期、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及盖章)〕。未能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区外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当场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后进行确认签名,并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8:00
面试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教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4.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专业素养、组织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教材版本》(附件4)。
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按时到达考点查看,并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报到后,到候考室抽签取得面试序号单,序号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抽签序号单,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备课室抽取课题,并在15分钟内完成备课。
备课完成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超过上午8:15(含8:15)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5)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一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选
(一)确定拟聘人员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选岗
1.选岗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选岗程序:(1)选岗人员出示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就座;(2)选岗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每位选岗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且选择岗位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3)选岗人员在选岗确认表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3.注意事项:(1)拟聘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前来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须提前联系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由被委托人代选岗;
(2)如有拟聘人员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4)选岗结束经审批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意愿递补
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拟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无人报考或无递补人员),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可从第二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且在同一考场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选将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查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jszp/2023-05-22/110848.html
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绿色通道”方式组织实施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地需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户籍、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
4.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卫生院三楼医务科办公室(海城区地角街道上寮813号,联系方式:0779-3909392)。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北海市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和签名承诺);(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大专学历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现场说明原因。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三、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1:1时,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察人选。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四)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海城区人社局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
需通过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的,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北海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九、特别提示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海城区人社局:0779-2097727
海城区卫健局:0779-3070381
海城区地角卫生院:0779-3909392
附件1: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3: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guangxi/2023-05-22/110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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