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范围为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或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到入职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要求如下: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公告所指聘用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聘用制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申领生活补贴10万元。具体按照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申领。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欧工 0755-89226537 ),进入“2023年5月博士层次聘用制教师招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注意相应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避免错投。)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内填写相应阶段学习经历,并上传本科至博士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交录取通知书、毕业生推荐信、成绩单、学籍验证证明等可证明学历、专业的材料,同时填写并在系统内上传承诺书。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清单);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4. 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5.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一)经考核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博士层次教师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一)实行3年坐班制管理,坐班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须达到的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如下:
1.科研工作目标: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至少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级别论文2篇;
2.教学工作目标:三年内达到1门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标准(校内评价)。
学校与新聘人员签订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3年期满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三)承担1个班的学业导师工作。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2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21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有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