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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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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三则招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推动毕节市高质量发展规划》精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赫章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专项引才计划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具备引进岗位对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或在职名优教师称号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2023年度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或“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2023年度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试教),综合面试(试教)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按赫章县的政策,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1日始至2023年6月7日止。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请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
1.现场报名:需填写《赫章县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标准证件照(1寸两张)、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址: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赫章县新纪元学校行政楼三楼人资部办公室);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18523976862。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岗位附件1)。
面谈测评、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教育科技局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专项引进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赫章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股)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7-3222453(中共赫章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1.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2023年度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2.xlsx
2.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2023年度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3.赫章县西城区高级中学2023年度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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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改委发〔2021〕12号)精神和纳雍县第一中学2023年接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指标需求,经纳雍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纳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27名教师到纳雍县第一中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27人。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职位和学科需求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职在编教师(纳雍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八中、十中、纳雍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八小、十六小、恒大实验小学、纳雍天河实验学校教师除外)。
(二)考调条件
1.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评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相关资格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有三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工作时间至2023年5月30日止);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因师德师风等问题,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离职进修学习期未满的;
5.未接转入编的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教师;
6.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
三、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
《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3年6月1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第一中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调对象不符合考调条件,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予递补。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A4纸打印的《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4.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职位和学科需求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中午12:00。
(五)笔试(占总成绩6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纳雍县第一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21日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六)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予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3.面试方式:①面试抽选15名学生和7名教师评委组成面试考官,学生和老师分别打分,学生评分占30%,教师评分占70%。学生、教师评分成绩计算为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成绩。②面试采用试讲20分钟。③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④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内容:所报学科内容。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调单位具体实施。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实施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通过考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调动
1.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考调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2.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将《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及有关考察材料,统一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调动。
调动后根据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瑾和李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落实考调工作具体事宜。
五、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县人大、县纪委县监委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报考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报考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实,有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个人作不诚信记录载入个人档案,并将违规事实提交纪委监委作严肃处理;若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方案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职位和学科需求选岗一览表
2.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3.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4.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缺科教师征求意见函
(4个附件请点击附件.docx进行查收)
附件下载
(扫码查看公告原文)
纳雍县2023年公开考调纳雍县第一中学
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金沙县高中(中职)学校用人需求,经中共金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中共金沙县委、金沙县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金沙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3年6月1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3年6月1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金沙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5月31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90”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按提示注册账号,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要求,填写《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最大支持:10M)。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个人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6月1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6月14日17:00至6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办理退费手续;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7-7252760(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
(二)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并在每份《报名表》空白处贴4张本人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金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具体详见金沙县人民政府网。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聘用及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复审、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岗位表.xls
2.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文末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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