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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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永康五金技师学院校园人才引进76人公告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88名研究生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公开招聘10名法辅警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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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五金技师学院校园人才引进2023第1号公告

      永康五金技师学院地处“中国五金之都”----浙江永康,是永康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总占地达832亩。学校下设有智能制造学院、数智经贸学院、技术应用学院、土木交通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建有工业机器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物联网应用技术等高级工专业12个;智能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等预备技师专业6个;建有国家级基地3个、省级基地3个。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2022年学校入选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目前在校学生7000余人。为加快实现“中国五金之都”向“世界五金之都”的跃升提供高质量高技能人才培养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双一流”高校和相应强势专业学科院校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学校工作需要的生理、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学校工作的素质条件、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条件

  1.国内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师范类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学业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获得者)。

  4.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二、引进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3日,采用网上报名。将简历发送至ykjsxyzzrsc@126.com。

  注意事项:务必将身份证、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

  2.考核:经资格初审后,由永康五金技师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3.学生将拟引进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荣誉证书原件提交给永康五金技师学院。达成引进意向后考生违约的,须支付20000元违约金。

  4.体检:由永康五金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5.考察:由永康五金技师学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户口为非农业户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所有引进人员需与学校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引才考试。

  8.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23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引进后两年内(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进行转岗,转岗后两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引进关系。

  9.引进后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教师。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五金技师学院进行解释。

  永康五金技师学院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专业目录.xlsx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zhejiang/2023-06-02/113399.html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88名研究生 公告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个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是由建于1910年的金华福音医院和1946年的省立金华医院合并发展而来的百年老院,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2021年成立了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全国2503家三级公立医院中,金华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71名,等级为A+,位列全国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前10%。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高级创伤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是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是金华市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8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开设病区14个,开放床位581张,配备光梭超导磁共振、人工智能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3D高清低剂量乳腺三维断层成像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拥有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儿科),4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妇科学、妇女保健学),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单位,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以打造省内一流的妇幼保健中心和妇女儿童医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心全意守护浙中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88名(报备员额),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招聘69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19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具体招聘需求详见《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研究生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需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6.户籍不限。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截止到当天17:00点)。

  (二)报名方式:通过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线招聘平台(网址:https://gchr

  mplatform.dingyl.com/home?corpId=ding0891cd0fb1c23b7635c2f4657eb6378f)应聘,在招聘网站上注册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有意向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尽量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并将自己制作的个人简历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上传,在确认简历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简历,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将会影响应聘)。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

  

  三、考试

  招聘单位将提前一周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收到通知短信后,请务必及时回复“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并确定是否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为业务考核和面试,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业务考核(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以业务考核(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或未参加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jhzxyy.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556050(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9-89157981(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工作部)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金华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579-89168170(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zhejiang/2023-06-02/113397.html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公开招聘10名法辅警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基础防控):浙江省内户籍、性别男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合同期限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咨询电话:张老师18858071312、傅队长13486007198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谈人员中从优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三、劳动待遇保障

  (一)人均保障经费10万元左右/年,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不设上限。

  (二)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辅警工作满5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张老师18858071312、傅队长13486007198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

  2023年06月01日

  附件: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zhejiang/2023-06-02/113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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