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招编制,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234人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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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梅州市平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公告(纪念馆,至6月29日17:30)

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42人公告(第一批)(至6月19日17:00)   

2023广东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58人公告(至6月20日16:00)

01

2023广东梅州市平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平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本县在编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纸质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一份(请从附件4中自行下载,使用A4纸打印,由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29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详细的报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招聘单位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原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将进入递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4.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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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x

4.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docx

5.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原标题:2023年平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yuan.gov.cn/gggs/content/post_2500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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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42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899年(光绪25年),是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广州消化疾病中心”。1997年挂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一人民医院,2017年挂牌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院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排名100强榜单”,并在“中国医院竞争力•省会市属医院100强榜单”位列前三,在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进入华南地区前20,2021年获得全国医疗机构最佳雇主新锐医院称号,2022年获得全国医疗机构最佳雇主(公立医院10强)称号。

医院现由院本部、南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个院区组成,现有编制床位共2970张,2022年全年门急诊总诊疗230.82万人次,全年出院病人8.83万人次。2022年底职工人数43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07人,高级职称87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8人;荣获国家、省市级人才称号94人次。

医院学科齐全,共有专业学科73个,其中消化内科、老年病科和泌尿外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病学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普外科、骨科、麻醉科、血液内科等19个专科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分子医学及分子诊断实验室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国家消毒供应培训基地,拥有24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个国家试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专业设备总值超9亿元,拥有双源CT、3.0T MRI、PET-CT、达芬奇手术机器人、DSA等。

医院新建医学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科研平台已正式投入使用。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一期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设立公共基础、细胞培养、光学影像、脑科学、免疫学、纳米科学、病理学和质谱影像等功能平台。共购置100多种、300多台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耗资逾亿元。同时,医院作为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的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工程转化中心等科研平台对医院完全开放共享。近五年来,医院获各级课题立项700余项,资助经费近1.5亿元。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2项,共发表SCI论文543篇,其中影响因子超过10分论文38篇,科研成果方面获省、市级奖项8项。医院还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每年选送中青年技术骨干出国研修培训1-3年,至今学成归来的优秀人才近百名。聘请74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医院特聘、客座教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南沙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是南沙区目前唯一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于2008年开业,纳入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体化管理。医院总占地面积10.05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000张。目前医院配备价值超9亿元的先进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南沙医院的开设完善了南沙地区的医疗服务配置,立足珠三角,服务粤港澳大湾区。

鹤洞分院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首家直属分院,是芳村地区一所以五官科为主的专科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同时与总院共享CT、MR等大型医疗设备;全院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并利用光纤与总院联网,可实现各项诊疗数据共享和远程会诊。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5.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和不限。

(1)2023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网址:gzhosp.zhaopin.com)进行在线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9:00-2023年6月19日17:00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证件需正反面完整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说明代替);

(5)报名岗位要求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6)资格条件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或人事部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7)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3年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系统中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需参加笔试,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在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048530,020-229038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04811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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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9009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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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现就2023年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指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考生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考生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内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该相近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若考生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考生具有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获得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考生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类别、专业、级别要求。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具体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予以佐证。考生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1天。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7.与招聘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00时至6月20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登录。流程如下:

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资格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考生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考生信息和各类资格佐证材料进行人工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00时至6月21日16: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初审不通过的,考生才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如有需要,审核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不能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务必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按不同岗位分别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和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由江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2.笔试内容。教师类岗位主要考核教育相关内容,校医岗位主要考核医学相关内容,图书管理员岗位主要考核综合类内容。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同类试题笔试成绩最高分的60%;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4.笔试加分。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加分。报考未设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不予加分。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

1.确认面试人选。设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按入围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高低名次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组织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应提供如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未设相关要求的,则无需提供。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设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符合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类型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协议、相关工作单位意见材料等)。

(4)专业相近材料。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面试时间。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考试方式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分值权重等,详见附件1。

5.面试成绩。各类面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综合成绩。报考设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或者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方式主要有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招聘单位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合格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十、报到和试用期考核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通知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根据招聘岗位性质,招聘单位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其中,属于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对其予以调岗或解聘处理。

十一、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报到、试用环节弃权的;

(二)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雇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书面报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

十二、调剂

招聘岗位无人选可递补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本次招聘笔试类型相同、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1:3的入围面试比例开展调剂面试,并按本公告既定规则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选。不接受调剂的考生可弃权。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关。

十四、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联系电话及时间

(一)报名资格条件咨询:招聘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0750-3503812;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三)咨询及监督举报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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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原标题:2023年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content/post_2869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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