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深教师招聘223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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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1.2023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30人公告(至6月21日)

2.2023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招聘(引进)教师工作补充30人公告至6月13日)

3.2023上半年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5人公告至6月21日)

4.2023广东河源江东新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公告至6月25日)

5.2023广东肇庆中学招聘中学教师18人公告至6月25日)


01

2023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中英公学高薪诚聘小学创客、机器人、编程、国画、语文、数学、英语教师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定于2023年6月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 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须提供资料

(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教务处章)、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当地社保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委培生及定向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件所属人须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有效)以供现场报名审核使用。

2.考生报名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查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参考目录》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近的岗位报考,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4.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etdz.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形式确定面试对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测试结果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仅作为确定面试资格的考量因素,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当天23:30前未接到入围面试通知的考生,视为不入围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3.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8分钟。说课用语为普通话。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信息到指定的试室进行面试。

4.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5.面试测评内容

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分组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签约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顺序;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拟签约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该岗位组的拟聘人员,即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规定违约条款处理。考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或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双方约定处置。

(六)体检

成功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报岗位组里自主选择招聘单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选择时须满足招聘单位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选定招聘单位后,名单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

1.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教育局所有。

联系电话: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759-2968281)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etdz.gov.cn/wz/tzgg/gg/content/post_1769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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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招聘(引进)教师工作补充30人公告(至6月13日)

根据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需要,结合高要区教育局到省外高校招聘的实际情况,高要区教育局计划于6月继续到岭南师范学院设专场招聘(引进)教职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见附件

二、现场招聘(引进)时间及地点

岭南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14:30-15:30;

招聘(引进)考试、签约时间:2023年6月13日—14日。

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502室、503室、504室。(外校学生凭个人身份证刷卡从南大门入校)

三、其他

招聘对象、条件、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参照高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引进)教师公告》(http://www.gaoyao.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2814278.html)的相关要求和做法。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 0758-8392552 0758-8391668

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0758-836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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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学科及人数

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引进)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原标题:关于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招聘(引进)教师工作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yao.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2853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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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水田实验学校诚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6月18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6月19日,下同)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2)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将于报名前一天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另行发布。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3.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次招聘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

5.已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四)网上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确认考试时间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者未在补充通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

本次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提交申报加分资料,逾期或未提交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初审

面试前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审核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资料上传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其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市教育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

(五)应聘者应时刻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87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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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广东河源江东新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公告(至6月25日)

为满足河源江东新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科学历层次要求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层次要求18-40周岁(即本科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92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82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hyjdzp2023/)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hyjdzp2023/)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事业单位招录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5:00,自行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hyjdzp2023/)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且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需交原件)。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不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范围:河源江东新区学校现行使用教材。高中学校类考生使用高二年级下册教材;初中学校类考生使用八年级下册教材;小学学校类考生使用五年级下册教材,其中小学体育科目使用广东省小学教师用书《体育》(小学五、六年级)。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如抽取的内容超过1个课时,则按第1个课时内容进行试讲)。

3.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等有关说明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江东新区根据学校岗位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需在河源江东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竞聘上岗。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咨询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170。

2.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九、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 专业参考目录.xls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jdxq.gov.cn/ywdtnew/tzgg/content/post_55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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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3广东肇庆中学招聘中学教师18人公告(至6月25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为进一步满足广东肇庆中学教育集团办学的需求,肇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肇庆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肇庆中学属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往届优秀毕业生(在岗教师),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往届优秀毕业生(在岗教师)。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6月15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25日共5个工作日(16日、19日、20日、21日、25日)上午8:30分-12:00,下午2:30分-5:30分。工作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如有报名方面的疑问,请于上述工作日时间来电咨询;逾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报名网址:http://101.200.194.49:8006)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可在参加试讲前开展资格审核时提供)

(3)最高职称证书。

(4)教育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助理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附件3)一并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试讲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试讲,试讲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学科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2.试讲

(1)入围人选:试讲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学科技能。

(3)成绩公布: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试讲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广东肇庆中学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资格审核

由广东肇庆中学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验相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通知笔试、试讲等事宜。广东肇庆中学另行通知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审核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试讲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东肇庆中学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开招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或聘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开招聘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试讲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东肇庆中学和肇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799782、0758-2799667(广东肇庆中学)。

1.附件1: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原标题: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content/2/2851/post_285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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