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8+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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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公告

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5人公告

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公告

2023年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31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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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昌市金川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金川人才“归雁”工程,切实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金川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名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的名优教师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持有任教学科所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专业条件

  本次选调名优教师须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含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名班主任、省园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教师、陇原名师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家基础教育成果一、二等奖,或2018年至今主持并参与省、市级教育规划课题1项以上并完成结题鉴定。

  2.获得市级及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园丁奖、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4.2018年至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评比(含优质课、精品课或课堂教学活动评比、青年教师技能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一、二等奖,或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建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6.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三)不得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不符合调配政策的;

  9.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二、相关待遇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选调人员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镍都人才服务卡”等相应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关认定,经认定通过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3.选调的名优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按所取得的职称资格,根据金川区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4.协助区外选调的名优教师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金川区,子女(初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由区教育局优先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7月8日。报名人员可填写《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1)、《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附件2),并将表格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cqjyj2023@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

  金川区教育局0935-8211956金川区人社局0935-8215241

  (二)资格审查。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会同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此顺序排列):

  1.《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

  2.《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excel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此处只需提供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扫描件,其他荣誉证书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

  5.最高学历、全日制学历、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其原由。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内容为准。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艺体类专业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自由选择才艺进行展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低于85分的,不确定为选调对象),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成绩出现并列时可进行加试,从面试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研判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体检。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串通代检的行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确保体检结果真实有效。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调动入职。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干部调动及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金川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金川区。

  (二)本选调公告由金昌市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报名表》

  2.《2023年金川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登记汇总表》

  (附件1、2在PC端自行下载)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6-07/114510.html

  

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

 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共1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15日。

  三、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须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金昌市“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留学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组织开展现场面试考核。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单位+联系电话)按所报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永昌县卫生健康局五楼503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经永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由永昌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永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答辩、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由考核组当场综合评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公布。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四)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后,由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备案聘用

  拟引进人员经审核公示和备案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1.编制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2.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3.生活保障。按照相关认定标准,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

  4.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4年的可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联系方式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

  通讯地址: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16号五楼503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200

  联系电话:0935-7521515(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报名邮箱:

  ycwjj_75228810@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2.金昌市永昌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中共永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6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6-07/114504.html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肃南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计划为全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不限生源或户籍;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7.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延期毕业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年龄计算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引进计划

  本次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详见《2023年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简表》(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

  报名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暨“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另河西学院现场报名时间待定。

  联系人:贺天文联系电话:15393665699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肃南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及获奖荣誉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及获奖荣誉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学历、院校、资格条件、职业经历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不低于1:3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3人的可适当放宽至1: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讲课和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各场次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经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人才专责组研究确定。

  (四)考察

  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引进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教育系统公开引进人才专责组研究是否递补,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公示

  根据会议审定结果,拟聘人员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s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引才工作在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责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引才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录像、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7292(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6-6126906(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6121132(肃南县教育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肃南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点击下载:1.2023年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简表.xlsx

 2.2023年肃南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6-07/114504.html

2023年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决定开展2023年酒泉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7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9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42名,市县国有企业63名,中央驻酒企业78名,市县民营企业40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3-1、3-2、3-3。

  二、引进对象(2023年酒泉市引才高校范围详见附件5)

  1.教育系统引进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重点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3.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高精尖”人才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5.留学人员引进对象

  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本科及其他国外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市直教育系统岗位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在编在岗的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10.2022年以来参加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等被确定为录用对象的。

  11.学业成绩单中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补考记录的(因学校选派参加有关活动、有关工作或因病请假缓考、延考且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除外)。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的,则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专业目录(附件4)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因参考目录不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中所列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2.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教育部相关文件。

  3.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正翻译)。

  4.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5.应聘市直教育系统的研究生在本科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所列专业一致的,允许报考专业要求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岗位。

  6.应聘市直教育系统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四、市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2023年6月5日上午10:00-12:00,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举行“才聚酒泉·筑梦飞天”专场引才宣介活动,应聘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在指定地点报名。

  2.网络报名。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19日18: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A.手机微信扫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选择相应的入口进行报名。

  2023年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B.电脑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ks.jqzhrs.cn”,打开后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酒泉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5)应聘人员须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业绩成果证明、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正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正高级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

  (8)应聘市县教育系统岗位的还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往届生不做要求)、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

  (9)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高校引才现场对现场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未到报名现场的通过后台报名系统审查)。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面试

  面试工作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通知。面试按岗位类型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面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

  1.市县事业单位(不含市直教育系统)和市县国有企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百分制考察评分。市直事业单位由酒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市直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组织面试;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县(市、区)组织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管理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计划引进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研究同意后,采取最低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但降低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低于8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市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用人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2.市直教育系统

  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面试。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和高校特点由本学院确定说课试讲内容。面试人员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

  (四)确定引进对象

  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从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和备选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意向性协议。县(市、区)拟引进对象经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对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市属国有企业拟引进对象由市政府国资委组织进行体检。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市直部门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分别提交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七)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系统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对象资料由市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核,市属国有企业拟引进对象资料由用人企业负责审核,市政府国资委进行最终审核,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资料最终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直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报告公示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属国有企业与聘用对象约定试用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将签订合同和人员到岗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程序

  中央驻酒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自主招聘,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并灵活组织实施。

  六、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酒泉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符合《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酒办发〔2019〕133号)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酒办发〔2022〕93号)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县(市、区)兑现本地相应待遇(附件6)。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到各类企业的人才,与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待遇及试用期限,由企业负责落实其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调整、补充现场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jiuquan.gov.cn),微信小程序“酒泉智慧人社”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0937-2618836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12061

  酒泉市卫健委0937-2655269

  酒泉市政府国资委0937-2626803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0937-2665726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0937-4428562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0937-3338897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0937-5559938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0937-8968632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0937-8128868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0937-8322324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023年酒泉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1.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事业单位)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2.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县市区事业单位)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3.2023年酒泉市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企业)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52023年酒泉市引才高校范围(本科毕业生)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6: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s/2023-05-04/107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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