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绥化市总工会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32名(其中:肇东市15名,安达市14名,海伦市18名,兰西县12名,庆安县11名,绥棱县3名,望奎县14名,明水县8名,青冈县10名,北林区22名,绥化经开区1名,绥化市职工服务中心2名,绥化市新业态工会联合会2名)。
主要从事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社区工会、区域和行业工会联合会、新业态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及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站点)、职工法律援助机构、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机构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年龄满18周岁(2005年5月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处理及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以后出生)。
5.聘用后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者。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9.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3zgh.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年龄放宽人员须上传有关证明或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3年6月11 日17:00前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⑤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咨询电话:0455-8386324。
8.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167。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全市统一命题,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工会业务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卷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笔试考区统一为绥化市,笔试具体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由绥化市总工会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面试考区统一为绥化市,面试具体地点将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公布后,由绥化市总工会计算考试总成绩,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具有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人员,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考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名网址查询。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通过体检对象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绥化市总工会统一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政审。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绥化市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由绥化市总工会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用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薪酬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三)聘用、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经绥化市总工会审核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报省总工会备案。
绥化市总工会设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下称“储备库”),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储备库,待聘用单位出现人员缺额时,可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成立绥化市总工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市总工会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指导。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名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因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总工会进行解释。
附件
绥化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计划表
绥化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