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6人,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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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

三门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35名

咨询电话

三门县公安局政治处

0576-83306508

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5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三门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辅警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岗位分配、调剂;

2.户籍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勤务类辅警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特殊专长人员(详见岗位表)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体表文身符合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形象良好。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个别岗位有年龄、学历、专业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岗位要求为准。

(二)资格条件

见《三门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辅警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14日17:30

2.报名渠道:①请报考者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mgaj1@163.com;②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三门县公安局大楼923干部科办公室线下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报名相关资料

3.报名相关资料:①《三门县公安局辅警招考报名表》打印填写并签名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电子版;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退役证、学历证书(证件丢失或其他情况需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提供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扫描件或照片;③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查:公安局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开考比例为1:1.5,报名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01


加分项目及总成绩合成规矩

1、加分项目

本次招聘设立额外奖励加分项。奖励加分项目及分值为:

(1)近三年内获国家田径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职称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

(2)在省级或国家级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拳击、擒拿格斗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12分;获得第四至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获得第七至十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在市级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拳击、擒拿格斗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获得第四至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获得第七至十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2分。

(3)服兵役期间,曾获得师级(含师级)以上优秀教练员或特优班长荣誉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8分;参加师级以上军事比武获得前六名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曾任战斗班班长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综合素质总分直接加4分。

有上述加分项的考生,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后,进行额外加分计算总成绩。

2、总成绩合成规则

巡特警岗位按笔试成绩占25%、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合成总成绩,额外加分项在该合成总成绩基础上另行加分,若最终总成绩相等,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数据研判(年薪制)岗位采取专业技能书面闭卷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合成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若最终总成绩相等,则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02


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占10分)。数据研判(年薪制)岗位笔试技能内容采用100分制由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组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


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报考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的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优先处理,占相应岗位体能测试对象内名额。

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共3项:100米跑、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除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考生3项测试均达标视为体能合格。合格标准为:单杠引体向上:6个,100米跑≤14.9秒,1000米≤ 4分15秒 。具体评分标准见《巡特警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成绩根据《巡特警体能测试标准》(附件2)折合成百分制所得,即:

巡特警大队执法辅助岗位体能测试成绩=(100米分值+1000米分值+引体向上分值)/450×100

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04


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


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可以提出申请,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空缺岗位。经申请调剂后,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公告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6


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放弃政审或政审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7


公示与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将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报考人员入围面试,但本次招聘未录用的,作为后备人员,有效期截止下次辅警招聘公告发布日。

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间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期限为1年。正式聘用后薪酬平均约7.6万/年(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正式录用后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巡特警大队纪委看护岗位除工资外,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专项补助。

数据研判(年薪制)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间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期限为1年。薪酬标准采取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模式,年收入8.5-12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形的,将予以换岗并调整薪酬待遇。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的公招公选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三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76-83306560

咨询电话:三门县公安局政治处0576-83306508

三门县公安局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经批准,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4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试用期2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27日出生),身心健康;

3.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

4.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巡逻处突岗位,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

5.户籍不限(不提供住宿);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船员适任证书(驾驶)、驾驶E证)、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满一年或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1)时间:自2023年5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

(2)方式: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与1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学历证书照片、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及相关资格证书照片一并打包,以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2298294223@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报名:

(1)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9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

局机关: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566号1209办公室,咨询电话83673682。

巡特警大队:嘉兴市南湖区锦带河路2566号203办公室,咨询电话83389821。

新兴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文萃路29号,咨询电话82681071。

解放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大新路295号解放派出所二楼内勤室,咨询电话83382672。

东栅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980号东栅派出所3楼内勤室,咨询电话 83838549。

南湖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景湖路318号南湖派出所三楼辅警大队办公室,咨询电话82857171。

余新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余北大街1414号余新派出所一楼辅警大队办公室,咨询电话83850798。

新丰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广场路369号新丰派出所,咨询电话83852264。

大桥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大桥派出所门卫室,咨询电话13511358484。

(3)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面)及其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优先条件和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1)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科目(男子)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项目每项100分,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2)其他岗位测试成绩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巡逻处突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巡逻处突岗位根据笔试成绩20%和体能测试成绩50%的总分,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人以上岗位的按1:2确定,若人数未达比例标准的,全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包含)的自动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巡逻处突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巡逻处突岗位三项成绩以体能50%、笔试20%、面试3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2.其余岗位以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未达比例标准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均合格;

2. 被调剂人员未被报名岗位录取;

3. 被调剂人员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4. 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有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和复查等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部门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南湖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列为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验、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6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参考人员、时间、地点和要求一律以嘉兴南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年内参加过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或嘉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体能测试且为合格成绩的,可直接引用对应测试项目成绩。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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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2023年5月27日

关于招聘崇仁县公安局
警务辅助人员
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和有关政策精神,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仁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辅警51名,类别如下:
1、男性勤务辅警48名;
2、女性勤务辅警2名;
3、指挥中心接警员勤务辅警1名(不限男女);
勤务辅警岗位主要分布在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各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先按个人意愿填报意向单位,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选择,落选的再进行调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勤务辅警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目前在崇仁县公安局工作且属过渡期管理的合同制辅助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到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时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辅警时,可适当加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笔试、面试各加2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笔试、面试各加1分;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笔试、面试各加2分;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面试各加1分;
5、中共党员(含预备期人员)笔试、面试各加1分;
6、目前在崇仁县公安机关工作且属过渡期管理的合同制辅助人员,笔试、面试各加2分;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以上加分项,以单项最高加分封顶,不累计加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崇仁县公安局620室(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66号)。
4、报名咨询电话:15932963114、1387046028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各岗位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本场考试平均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面试修正系数(一般只写公式)
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四)体能测评、体检
1.按考试综合成绩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评;若个别辅警工作岗位人选出现空缺,可从其他辅警工作岗位超额人员中进行调剂,其他辅警工作岗位超额人员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岗位调剂。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6.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辅警薪酬待遇为(岗位工资+定级层级工资+月考核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大专以上文化的,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350至5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其他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050元至51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工资待遇还将根据县政府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后及时调整,另享受被装发放、工作餐等待遇。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其它事项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本次统一招聘辅警后至下一次统一招聘辅警前,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同时在县人社局人事部门事前备案。
2.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崇仁公安公众微信公众号、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jxcr.gov.cn /)等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5932963114、1387046028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6月30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 

附件: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以外的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学历不得低于大专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证件照,白蓝、红底均可);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主信息、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均可);

6.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报名地址及电话:

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大道255号(110指挥中心6楼政工室),联系电话:0778-5215992,联系人:小韩。

(四)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应聘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聘用程序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60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见附件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其他环节,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面试人员为笔试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23年6月15日15时30分。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确定。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笔试、面试合格人员。

(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6日。

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形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参加体检人员为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人员。

(2)体检时间:2023年6月18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

(四)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六)侯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候录库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工资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为3200元(含四险一金),并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会、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相关事项

(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将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附件:

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法律基础知识(100题)-1..xls

附件3.公安业务基础知识(100题)-2..xls

附件3.职业道德与纪律作风教程(100题)-3..xls

附件4.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1.docx

附件5: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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