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最新温州各地区教师招聘汇总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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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6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符合条件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报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报名时间:6月12日9时—6月1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6月12日9时—6月17日17时
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缴费确认时间:6月15日9时—6月19日16时
每科考试费为5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6月19日16时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7办公室(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古岸路381号)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2日9时—6月24日9时30分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6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约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自愿放弃笔试或规定时间内未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含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6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2023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鹿城区教育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zp.lcedu.net.cn:808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17日--6月19日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 6月20日9:00--17:00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zp.lcedu.net.cn:808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17:00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代码为003的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并列为代码为002岗位的笔试对象。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3年6月25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下同)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7月1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 7月1日9:00--11:00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小学数学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予以解聘。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6月5日起至6月13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9日17:00前向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将于6月12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增补通知。
(二)截止到2023年6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本公告中“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2022年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和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023年2月批次)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附件3)。
(七)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1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本次聘用单位以鹿城区乡镇学校为主,具体择岗办法待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因妊娠期缓检的人员,待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完成后,由鹿城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报名咨询)、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
附件:
附件1.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5.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在岗劳动合同制教师、在读生(含国民教育系列);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市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参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6月4日9:00—6月8日17:00
网址: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招聘考录系统链接网址:http://lgshsyj2023.kingsit.cn
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证书。
5.已在外地落户的温州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二)资格初审时间:6月8日17:00-6月10日17:00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补交材料时间:6月11日9:00-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缴费确认时间:6月13日8:00-6月15日17:00
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6日8:00—考试当天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3.考试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及指标。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或于试课三天前书面确定放弃试课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省编版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其中: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53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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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下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401”)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高校毕业生。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对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不限户籍;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401”)的,不限户籍。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学科定向岗位的,限少数民族考生或退役军人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退役军人身份以相关证件为准;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须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连续满1学年,且为现任在职幼儿园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考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相应学科要求详见《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审查办法公示期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公示期间,考生对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到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县教育局经研究确需增加专业的,公示期结束后将重新发布补充公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一)报名
1. 注册及报名时间:6月3日9时-6月5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cnjyw.net(苍南县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5)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6)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还需提供《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现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清单证明;
(8)已在外地落户的苍南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9)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初审时间:6月5日18时-6月7日17时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时间:6月8日9时-6月9日17时
4.再次资格初审时间:6月9日18时-6月10日17时
5.缴费确认时间:6月10日18时-2023年6月12日17时
7.打印准考证:6月20日9时-6月24日上午9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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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服从分配。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等条件。
(一)报名时间
6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洞头区教育局一楼(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1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577-63482326)。
5.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考生弃权的,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考务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在教育局发出缴费通知的两天内完成缴费,逾期缴费的,视为弃权。
7.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代码为102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将纳入103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103岗位的招聘。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4日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洞头区实验小学(海虹路2号)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二)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和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105--108)笔试结束后,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相应专业技能。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将于2023年7月14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请考生自行查收。
(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效果、综合素养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安排通知将于2023年7月19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请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和高中地理的考生;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优秀退役军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全日制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报考高中地理岗位的考生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温州户籍。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全日制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及特殊教育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报考学前教育、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初中各学科、高中地理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且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持有体育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
5.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特殊教育学校(不含培训机构)任教满3个学年及以上的(原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改制后继续在平阳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3年7月),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需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从教经历证明)。此类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的,年龄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专业要求不限;依此条件招聘的教师,录用以后从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
6.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乡村定向)或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6名,其中乡村定向8名,特校定向5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9:00-6月8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2.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全日制。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3.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只填写以下2项之一:①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其它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4.在“固定电话”一栏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5日9:00-6月9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8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5日12:00-6月9日24:00。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1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0日9:00-6月24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段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高中地理对应中学阶段,学前教育对应幼儿园阶段,其他学科对应义务教育阶段。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3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923所国(境)外高校(附件4)。
6.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试课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发布通知。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少数民族考生;⑶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⑸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⑹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⑺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三)录用为乡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按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条件报考特校定向岗位的,服务期8年及以上),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政策咨询电话:0577- 63886319,0577- 63886316。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3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3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学科 (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4. 国(境)外923所院校名单(请扫码下载查看)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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