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以及《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共16名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3年5月29日)止。(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专业能力考评:专业能力考评主要考核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理论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等,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4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4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能力考评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2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扫码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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