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2023长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人员!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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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为充实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根据《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7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性别 | 其他要求 |
1 | 法官助理(1) | 2 | 男 | |
2 | 法官助理(2) | 2 | 女 | |
3 | 法官助理(3) | 3 | 不限 | 面向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 |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面向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涉毒人员;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复审、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上午10∶00-6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3CSFY/,进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6月17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为6月18日(周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8:00。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初审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能力测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单位另有要求除外)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方式如下:
法官助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相关知识。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于2023年6月21日9:00至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2、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5798287
监督电话:0731-85798282(市中院督察处),
0731-84907930(市人社局)。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助理,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具体邮箱见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考核方式
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相关要求
1.报名资格要求。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②本次招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③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材料要求。请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的邮箱(文件命名方式:科研助理+姓名+招聘单位,如“科研助理+张三+科技处”)。①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四、公示
根据各招聘单位考试成绩,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所在网站 |
科技处 | 谢老师 | 88458735 | https://kjc.hnucm.edu.cn/index.htm |
护理学院 | 黎老师 | 13786134951 | http://hlxy.hnucm.edu.cn/ |
期刊杂志社 | 鲁老师 | 88459415 | http://qkzzs.hnucm.edu.cn/ |
科技创新中心 | 卓老师 | 88459551 | http://kczx.hnucm.edu.cn/ |
人文管理学院 | 许老师 | 88458164 | http://rwsk.hnucm.edu.cn/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黄老师 | 88458122 | http://xxgc.hnucm.edu.cn/ |
中医学院 | 殷老师 | 88459433 | http://zyxy.hnucm.edu.cn/ |
药学院 | 肖老师 | 88458925 | http://yaoxy.hnucm.edu.cn/ |
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 | 阳老师 | 88459501 | http://zjtn.hnucm.edu.cn/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王老师 | 88458257 | http://zxjh.hnucm.edu.cn/ |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
鼎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鼎城区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鼎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兽(鱼)药饲料管理站为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公证处为鼎城区司法局主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为鼎城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为鼎城区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为鼎城区交通运输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为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建筑工程管理站为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鼎城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鼎城区水利工程单位为鼎城区水利局主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鼎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
1.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招聘岗位学历条件设置为大专或本科,且专业要求设置到具体专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要求放宽至相似相近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研究认定;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 - 6月16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6月14日9:00 - 6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 - 6月16日20:00
(二)报名网址
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dingcheng.gov.cn )
(三)报名程序
1.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进入“鼎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考生注册→报名填表→上传标准证件照→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每人5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完成
2.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并提交审核,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必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通用图片格式,宽高比例1:1.2-1.4,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后,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2.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
3.2023年6月17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当日12:00前与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7382270)。当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陆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审查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开考岗位
招聘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 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 笔试
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1.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29日10:00 - 6月30日24: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登录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 - 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7月3日12: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5: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当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报考条件,均进入面试环节。
2023年7月3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附楼)三楼会议室。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区人社局批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面试
2023年7月5日17:00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其成绩为不合格。
七、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报考人员体检项目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鼎城区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下属兽(鱼)药饲料管理站、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必须至少服务满3年。
鼎城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水利局下属水利工程单位招聘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必须至少服务满5年。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四、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6-7384915(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报名咨询电话:0736-7382270(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电话:0736-7376036(鼎城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1:鼎城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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