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40万/年,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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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2023年招聘合同聘任制人员公告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之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早期安排、早期收获的重要平台。试验区管理局依照《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设立,是试验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负责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高地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中明确:试验区管理局加挂“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牌子,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方式运行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以下称“学院”)建设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支持入驻高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根据目前学院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合同聘任制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德为先;
(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
(三)民主集中、依法依规招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1名;国际教育教学中心副主任1名;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匹配的知识储备、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本人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现役军人不在招聘范围内。
相关时间计算截止于2023年6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6月6日起由综合行政中心负责在第三方招聘网站和试验区管理局、学院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起。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仅限申请1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多报将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签字);
2.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以及岗位自荐书(PDF格式)。
按照报名材料要求将5个PDF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gjlhxy@hainan.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
(三)资格初审
综合行政中心负责根据职位需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每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超过1:5比例人数时,可启动该岗位后续招聘环节。启动后该岗位新增报名人员不纳入后续环节,招聘到合适人选后结束相应岗位招聘工作。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岗位可继续挂网直至招聘到合适人选。
(四)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本次招聘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录用。对成绩相同的,由面试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相关专业的实际从业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面试专家组由学院人员和外部人力资源专家共同组成,其中外部专家不低于1/2。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可增加专项面试,更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
(五)确定考察人员
综合面试成绩,综合行政中心提出拟考察人选,经学院人事分管领导与岗位所属部门分管领导沟通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背景调查)和体检
成立考察组,通过赴被考察人员原单位进行考察等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原则上先取第一名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
主要考察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过程中再次对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背景调查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此次公开招聘不组织集中体检。被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三甲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供的体检结果真实性负责,并纳入到资格审查全过程。
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选。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也可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在征求应聘者意愿后进行岗位调剂。
(八)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综合行政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党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环节,严把资格审查关,不得擅自修改或降低招聘条件;应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各种作弊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随时取消招聘及录用资格。招聘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招聘资格自行取消。
(四)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898-38322581。
(五)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898-383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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