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中医医院建于1979年,1995年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及国家级“爱婴医院”,2008年更名为太仓市中医医院,2014年建成南京中医药大学太仓附属医院,2017年成功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18年建成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医院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江苏省中医院协作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实习基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就业实习基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太仓中医临床学院。
太仓市中医医院
太仓市中医医院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及业务需要,202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28名。(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为人民服务的精神;2、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④应届毕业生需双向选择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⑤其他证件 (如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护理:考试分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眼科技师:考试分理论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2)按招聘职位理论考试成绩(护理按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进入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护理总成绩构成:理论考试占30%,技能考核占30%,面试占40%。眼科技师总成绩构成:理论考试占50%,面试占50%。根据考试成绩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2、新录用人员与医院指定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中医医院计划外派遣用工人员招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一)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中医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728023;监督电话:0512-53890607。(二)本简章通过太仓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太仓市中医医院网站等途径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