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株洲市天元区招聘教师87名!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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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
公 告
①《株洲市天元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6);②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职称证及相关文件;⑦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⑧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阶段阶段工作的证明材料;⑨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和单位购买社保记录。
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的安排:面试的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①答辩: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答辩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
②上微型课:答辩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进入上微型课环节,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凡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2)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
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15分钟。上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七)术科测试
1.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进入上微型课环节考生参加。
2.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术科测试时间与地点见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的信息通知。
(八)总成绩确定
1.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总成绩(音、体、美教师)=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60%+术科测试成绩×20%
总成绩(非音、体、美教师)=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答辩、上微型课、术科测试(音、体、美)、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2.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
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上微型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①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
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考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毛发检测项目,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①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②初审和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初审和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3.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十)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初次就业者, 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 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上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统编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65200(罗老师、胡老师、艾老师)
咨询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8665065 天元区纪委监委
0731-28665957 天元区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编辑 | 王 珈
审核 | 唐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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