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即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历或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历或学位不影响报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内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该相近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经毕业院校或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依据。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应聘人员具有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获得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类别、专业、级别要求。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具体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相关工作单位意见材料予以佐证。应聘人员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1天。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