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202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48人公告(6月25日截止)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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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公告【点击蓝字可查看】

■【综合岗招聘】  ■【高校岗招聘】

■【教育岗招聘】  ■【医疗岗招聘】

■【报名中公告】  ■【各地市公告】

【时政、各备考课件及历年笔面试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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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发广东省各地市事业单位编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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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1

2023上半年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5人公告(6月19-21日)

2

2023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人公告(6月19-21日)

3

2023广东韶关市仁化县招(选)聘中小学教师17人公告(6月19-21日)

4

2023广东肇庆中学招聘中学教师18人公告(6月16-25日)

2023上半年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5人公告(6月19-21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6月18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6月19日,下同)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2)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将于报名前一天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另行发布。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3.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次招聘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

5.已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四)网上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确认考试时间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者未在补充通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

本次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提交申报加分资料,逾期或未提交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初审

面试前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审核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资料上传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其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市教育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

(五)应聘者应时刻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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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87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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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人公告(6月19-2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历的岗位,但大专或以上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的人员(即1987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历年饶平县事业单位各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方式。考生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30登录“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rpjyzp2023/)报名。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饶平县教育局0768-7506252。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考生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等资料。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职称、户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报考人员报考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可免试认定的报考人员,需取得就读高校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报考人员需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若对教师资格持证上岗的要求有新规定,即从其规定。

④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6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按照报名注意事项第3点规定),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⑤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近3年(2020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登记表填写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饶平县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⑥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3年7月5日至7日登陆“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①笔试科目:报考教师及保育员岗位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会计知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8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③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岗位组)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该岗位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所需资料、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注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产生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饶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教师及保育员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会计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公示和聘用

1.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按照其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4.获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饶平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6.对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相关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岗位组)取得聘用资格者,或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饶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本公告没有明确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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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考生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饶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raoping.gov.cn/zwgk/zfqzqd/gsgg/content/post_3847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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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韶关市仁化县招(选)聘中小学教师17人公告(6月19-2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仁化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选)聘工作。现将招(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岗位、对象、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选)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1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和在仁化县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且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临聘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仁化县内在编在岗教师。

(四)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符合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人才待遇补贴。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中“青年人才”认定范围的,经申请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职位(要根据附件1岗位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根据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岗位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地址: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 联系电话:0751—6355700)。

5.报名材料:

(1)2023年仁化县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2023年仁化县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承诺书(附件3)。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按规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同底色)。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不如实提供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有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并在报名时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在仁化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临聘教师招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的工作证明(目前在岗临聘教师的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

(2)提交在仁化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报考“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聘用文件或编制部门开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2)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证明。

8.“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9.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成绩计算方法

(1)面向临聘教师招聘和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其他类型的岗位: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或结构化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试教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及开展试教、结构化面试工作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rh.gov.cn/)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向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整体情况科学划定。

3.试教(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或实践操作能力。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试教、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试教、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一个月内按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一)获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在仁化教育至少服务5年。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获聘人员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获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仁化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63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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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仁化县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2023年仁化县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2023年仁化县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仁化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原标题:仁化县2023年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grh.gov.cn/zwgk/rczp/content/post_2463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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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肇庆中学招聘中学教师18人公告(6月16-25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为进一步满足广东肇庆中学教育集团办学的需求,肇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肇庆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肇庆中学属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往届优秀毕业生(在岗教师),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往届优秀毕业生(在岗教师)。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6月15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25日共5个工作日(16日、19日、20日、21日、25日)上午8:30分-12:00,下午2:30分-5:30分。工作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如有报名方面的疑问,请于上述工作日时间来电咨询;逾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报名网址:http://101.200.194.49:8006)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可在参加试讲前开展资格审核时提供)

(3)最高职称证书。

(4)教育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助理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附件3)一并申请加分,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试讲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试讲,试讲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学科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2.试讲

(1)入围人选:试讲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2)试讲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学科技能。

(3)成绩公布: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试讲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广东肇庆中学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资格审核

由广东肇庆中学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验相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通知笔试、试讲等事宜。广东肇庆中学另行通知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审核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试讲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东肇庆中学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开招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或聘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开招聘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试讲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广东肇庆中学和肇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799782、0758-2799667(广东肇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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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原标题: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content/2/2851/post_285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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