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招聘)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本县户籍考生。
(三)招生(招聘)录取
2023年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3.组织体检
县卫健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当即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仍由县卫健局组织并安排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5.学校录取
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名单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二、就业与待遇
2023年招生与招聘并轨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常山县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表现等综合考虑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无法按期毕业的或毕业后未到岗服务的,必须承担定向培养协议中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后,上线考生还需参加体检、协议签订等流程,按照往年招生流程,今年体检时间暂定为7月2日。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各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觉异常考生请勿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
(三)体检及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县卫健局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考生及家长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尤其是在7月1日晚间-7月2日凌晨,县卫健局将根据省考试院校下发的名单,通知考生,请注意接听电话。
(四)考生今后如有违反个人信用承诺,将会被列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不良信息,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志愿,咨询电话:5897302(常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本公告由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