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 (七)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微山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09: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者补充、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9: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个人报名页面,如因提交材料不全、岗位不符等原因被退回的,应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如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的,责任自负。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3年6月22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wsxws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829166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核减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6月19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原件);(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应聘“面向微山县户籍(生源)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交户籍(生源)证明材料(户口簿或者高考考生电子档案);(8)对应报考岗位的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笔试。笔试时间及《2023年微山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中医、中药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范围。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全面、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凡考生拟聘用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及附件,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291667(8:3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