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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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以下简称“学校”)创办于2019年5月28日,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管理的一所新样态公办小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13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岗位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视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相符

(1)本科及以上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如报考只限2023年毕业生身份的职位,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含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相符;
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相符,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2年及以上专职专任教师教学经历(需提供有单位盖章的年度考核证明或在职证明)。

6. 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无法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的,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视为专业方向相符。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3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业成绩单和证明2023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材料,如为社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投递”方式。报考资料投递至邮箱hflwjszp@vip.163.com

3.电子邮件投递要求:请用个人邮箱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请勿用超大附件发送,以免因邮件附件过期而无法下载。请勿重复发送。

提交3份文件材料

文件1:《报名表》(附件2),正反两页编辑完所有内容,并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应届(或社会);

文件2:个人简历证书材料

2023年毕业生: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原图)、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两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学历资料、所有学业成绩单、荣誉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按附件3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个人简历证书材料--应届;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原图)、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资料、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工作以来的劳动合同、荣誉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按附件3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个人简历证书材料--社会;

其中,学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学历学位鉴定材料:学历鉴定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学位鉴定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提供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纸质版);

③属于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文件3:课堂教学微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试讲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视频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第一学历毕业学校-应届(或社会)”,例如:语文教师-张三-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或社会)。

以上共3个文件一并打包为压缩包文件发至我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第一学历毕业学校--应届(或社会)”,例如:语文教师--张三--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或社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点击下方链接填写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5)如无填此表,视报名不成功。应聘者可根据已填联系电话点击链接“报名信息查询”(附件6)核对报名信息,如查询不到本人信息,则填写有误。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附件2)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资格初审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简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分析,将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录工作全过程。在选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选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综合测试

1.参加测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进入综合测试环节人员,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综合测试按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的顺序进行。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测试成绩。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案例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4.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问答,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本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文通知。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自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所有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均由荔湾区财政核拨,被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5.被聘用人员薪酬遵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实行定期考核。参照荔湾区在编教师的工资项目(含住房补贴和五险一金等)发放,被聘用人员工资和区内同等学校公办教师人均工资水平相当。

 (十)有关问题说明

1.本通告所有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

2.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5.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6.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7.联系方式: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咨询电话:020-81999832;18933225684。

附件:

附件1.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pdf

附件2.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第二批自主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pdf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位置图.pdf

5.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点击进入链接)

6. 报名信息查询(点击进入链接

重要提示:学校或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缴纳“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保证金”和“押金”等费用属违法行为。凡是要求应聘者先交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等)的招聘信息,求职者都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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