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教师|新乡长垣市2023招聘高中教师80名!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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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长垣市2023年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师范大学(不含二级独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原“985”、“211”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其他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3.有普通高中1年以上教学经历的,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四)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此次共招聘教体局局属高中教师8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长垣市2023年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于2023年6月12日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yua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网站:qshr.lingpin.com
报名开始后,请打开报名网站注册并登录报名账号(务必牢记账号和密码),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期间,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账号,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536397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3)资格初审:2023年6月15日9:00—6月17日20:00。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信息修改于6月17日17:00截止。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3年6月18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3.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的岗位,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报名网站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1)面试资格确认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笔试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1年教学经历证明(部分人员提供)、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因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岗位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yuan.gov.cn)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一)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均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yuan.gov.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本工作方案由长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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