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48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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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办字〔2021〕47号)文件精神,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4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48名。其中: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
(二)面向在岗社区工作人员专项招聘20名(雄关街道12名、钢城街道8名)。
(三)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2名。
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嘉峪关市户籍。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
2.岗位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面向在岗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范围为:目前在社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流动人口协管员、网格员等各类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及以上(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在社区工作)且近3年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yg.gov.cn/rsj/)阅读《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并查阅岗位简表相关信息。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从人事考试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报名注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上传附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照片等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单张、逐个、正位上传报名系统,请勿使用压缩包上传: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提示生成,网址:http://www.chsi.com.cn)。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此工具只可在电脑端使用,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材料。
(6)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明材料。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
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退回修改未再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应聘人员可向市人社局申请一次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更改,其中岗位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社会公开招聘及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岗社区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分为两部分:
(1)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评价分值为1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评价分值为0.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时,按最高分计算。
(2)表彰奖励加分:表彰奖励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甘发〔2019〕24号)等执行,其中: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厅局表彰奖励1次加0.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1次加1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1次加2分。统计范围为2019年以来到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期间获得的以上表彰奖励,不属于以上范围的一律不予加分。对于同一奖励项目同时获得几个级别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
综合评价分值汇总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分值作为最终综合评价成绩。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张卷,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负责命制。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减少、合并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于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2:00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
社会公开招聘和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按笔试成绩的60%从高到低排序,在岗社区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按笔试成绩的60%+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签字)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所有附件原件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应聘人员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确定
(1)社会公开招聘及退役军人专项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在岗社区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综合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23年7月31日(或按相关规定)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制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办字〔2021〕47号)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含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6789785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6789791(技术支持)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632205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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